繁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区经信局信息公开服务,繁昌区经信局编制了《繁昌区经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繁昌区经信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区经信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区经信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区编制的《繁昌区经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主要包括: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繁昌区经信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区经信局领导及分工情况;繁昌区经信局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业务文件
主要包括:以区经信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区经信局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三)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繁昌区经信局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的分表、流程图及办理结果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政策、工作细则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工作计划;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信息。年度部门预算信息;部门决算信息;三公经费情况;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经信局信息。
●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录繁昌区经信局信息公开网站查阅(具体网址:https://www.fanchang.gov.cn/public/column/6604651?type=4&action=list),也可以到繁昌区经信局办公室(具体地址: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三楼),区经信局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公开信息,区经信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本机关受理点:繁昌区经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三楼306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邮政编码:241200;联系电话:0553-7872426;传真:0553-7872426。
区经信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区经信局信息产生后,区经信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区经信局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区经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经信局信息,可以向区经信局办公室申请获取。区经信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区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区经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三楼306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0553-7872426
传真号码:0553-7872426
邮政编码:241200
电子邮箱:fcxjxj@126.com(电子邮箱只用于提供咨询服务,不接受信息公开申请)
互联网在线申请:点击网页中菜单“依申请公开”,填写网上申请表格。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区经信局申请公开区经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繁昌区经信局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申请条件
申请人提出的区经信局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区经信局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区经信局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不予公开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下列区经信局信息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3)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4)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5)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区经信局办公室申请获取区经信局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繁昌区经信局信息公开网站,点击网页中菜单“依申请公开”,填写网上申请表格,提交在线申请。
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要求申请人补正。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区经信局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和其他机关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的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区经信局信息,本机关按照所申请公开的区经信局信息的情形分别作出答复: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区经信局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区经信局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区经信局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区经信局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不予提供;
10、申请人以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0553-7872426
传真号码:0553-7872426
电子邮箱:fcxjxj@126.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互联网在线申请:点击网页中菜单“依申请公开”,填写网上申请表格。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或者对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繁昌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受理电话:0553-7870569,地址: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十三楼(1303室),邮编:241200。繁昌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查证属实的,将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通过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anchang.gov.cn)咨询投诉栏目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繁昌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