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24 10:16信息来源: 繁昌区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韩婕妤 字体:【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8022000

服务对象

法人

事项编码

11340222003026003D4000118022000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自助端办理

实施清单编码

11340222003026003D400011802200002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地点

繁昌区繁阳镇繁阳大道001号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通窗口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 1:30-5:00

所属部门

繁昌区交通运输局

所属区划

繁昌区

实施主体

繁昌县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网址(http://wh.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结果样本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jpg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经办人凭受理单到窗口领取或通过EMS快递

监督投诉方式

0553-7914856

咨询方式

0553-7914808

审查标准

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 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五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收起

受理条件

·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电子

0份

政府部门核发

见表格

空白表格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繁昌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或者通过网络线上提交材料
2.受理:窗口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决定:负责人根据窗口受理意见实施审查并上报有关部门
4.办结:对准予许可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或EMS邮递相关证照或者批文;对不予许可的,告之不予许可的理由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繁昌区交通运输局

鲍伦宝

繁昌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受理岗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告知申请人。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能够当即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直接出具批准证件文本,不再出具受理通知书。依法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上报的,受理通知书由下级行政机关出具。为了方便申请人,由下级行政机关代办转报并由上级机关出具受理通知书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在实施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代办转报,一般不超过5日。实施机关收到转报材料后,应当即出具受理单。

决定

0.3个工作日

繁昌区交通运输局

鲍伦宝

繁昌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决定岗

根据窗口受理意见作出决定

办结

0.2个工作日

繁昌区交通运输局

鲍伦宝

繁昌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结岗

办件应按时限要求规范流转;
许可内容规范、准确无误,引用法律、法规条款正确。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