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港澳通行证

发布时间:2020-02-13 16:39 来源:繁昌区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 字体:【  
内 容:
  请问公安局:个人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什么条件及资料,办理地点及流程。如办理商务签证如何办理?
答 复:
“家乡好不好”网友:
    您好!根据您咨询的事项,现回复如下:芜湖市(一市四县)常住户口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向芜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或四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申请由本人提出,受理民警须面见申请人并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一、申请条件。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2、商务。(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详细情况另见。(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
    3、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芜湖没有经过批准)。
    5、其他。(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6、逗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二、提交材料如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户口簿复印件(使用A4纸,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本人资料页),交验原件;已持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还须提交通行证及其复印件;经公安部检测的电子普通护照照片1张。
    如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电话咨询:0553-787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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