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费该不该出
发布时间:2020-01-16 16:38
来源:繁昌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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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00113001 | 来信时间: | 2020-01-13 18:5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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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桂**** |
内容: | 本人于2020年1月11日在繁昌县孙村镇驾驶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事故,孙村交警到场后让我把车开到孙村交警队,扣留了车辆、驾驶证、行驶证,告知于1月13日去繁昌交警事故处理中队处理,1月13日事故双方在繁昌交警事故处理中队当场开具事故认定书,双方对事故无异议,本人拿着繁昌交警开具的放车单去繁昌成厚汽贸取车,取车时被告知要缴纳400月拖车费,请问本人是否应该缴纳?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繁昌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0-01-16 16:38:00
答复意见: “桂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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