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青年英才、人才安居购房政策补贴范围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关于印发〈繁昌区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繁建〔2022〕85号)、《关于印发〈延续在繁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购房补助和契税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繁建〔2024〕67号)文件的基础上,优化调整青年英才、人才安居保障政策补贴范围,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自2025年12月1日(含)起,不再补贴新购买的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其他要求仍按原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繁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繁昌区教育局
繁昌区财政局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繁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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