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交通运输局芜湖市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的通知
芜湖市繁昌区运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各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户:
为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更好满足春节期间市民交通出行需要,根据国家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指导意见精神,参照《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春节期间芜湖市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巡游出租车春节期间实行临时加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3元/车次,加价时间为2025年1月28日(除夕)零时至2月4日(正月初七)二十四时(共8天)。
二、做好政策宣传及价格公示工作。巡游出租车春节期间
临时加价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及出租车信息化终端设备等方式进行价格公示,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做好向乘客解释说明和明码标价工作。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交通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出租车营运市场的监管工作,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营管理规定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主动出具发票,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行业信誉,做到不私自涨价、不拒载、不违规拼客、不故意绕道行驶。对在春节期间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
芜湖市繁昌区交通运输局
芜湖市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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