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爱回家”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一)2023年,有意愿回繁留守儿童父母就业率达70%。
(二)政府关爱留守儿童年度满意度测评不低于85%。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动态管理台账。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两次对全区留守儿童和留守儿童父母就业等相关信息进行摸排,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二)建立区内重点企业就业岗位数据库。梳理留守儿童父母就业需求和区内重点用工企业缺工工种、工资、社保等,有针对性为留守儿童父母就业免费提供131服务(即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
(三)制定留守儿童父母“爱回家”帮扶政策兑现细则。针对留守儿童父母回繁就业具体情况,在创业就业、岗位培训、租房保障、社保医保衔接等方面,制定留守儿童父母“爱回家”帮扶政策兑现细则。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爱回家”办公室。区教育局成立“爱回家”办公室,增挂“爱回家办”门牌;各镇、繁昌经开区成立“爱回家”办公室;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爱回家”办公室。
(二)为参加座谈会的留守儿童家长代表找工作。2023年1月12日,区委主要领导召开“爱回家”座谈会,各镇和繁昌经开区主要领导要与参会的11位家长代表结对共建,为他们找到满意工作。
(三)成立“爱回家”人才就业服务办公室。区人社局成立“爱回家”人才就业服务办公室,增挂“就业服务办”门牌,为爱回家行动回繁创业就业人员制作发放身份卡。
(四)优化爱回家行动流程。区教育局牵头负责优化“爱回家”行动流程及留守儿童父母摸排,人社局负责就业岗位摸排和培训,各镇、繁昌经开区负责工作岗位对接
(五)召开留守儿童家长对接招聘会。组织留守儿童父母参与对接招聘会,搭建重点企业与留守儿童父母“招工-求职”桥梁。
(六)协同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制度。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动员党员、团员、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按季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
为扎实推进“爱回家”行动有效实施,领导组开展两个月一督查一总结一调度,调度会上一是通报督查结果,二是总结前期工作及安排下一步工作,三是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留守儿童帮扶以及为留守儿童父母就业提供服务,让留守儿童父母在繁重点企业找到适宜的就业岗位,让“爱回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建立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动态管理台账 |
每年4月份和10月份 |
区教育局,各镇、繁昌经开区按职责分工实施 |
2 |
建立区内重点企业就业岗位数据库 |
每月 |
区人社局,各镇、繁昌经开区按职责分工实施 |
3 |
制定留守儿童父母“爱回家”帮扶政策兑现细则 |
2023年2月 |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实施 |
4 |
成立“爱回家”办公室 |
2023年1月 |
区教育局,各镇、繁昌经开区按职责分工实施 |
5 |
为参加座谈会的留守儿童家长代表找工作 |
2023年3月 |
各镇、繁昌经开区,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实施 |
6 |
成立“爱回家”人才就业服务办公室 |
2023年2月 |
区人社局 |
7 |
召开留守儿童家长对接招聘会 |
2023年12月 |
区人社局 |
8 |
协同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
自2023年起,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 |
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关工委按职责分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