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金牌物业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06 09:09 来源:区暖心办 阅读次数: 字体:【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100%,物业服务质量达标率98%;有环境卫生保洁、有公共秩序维护、有安全设施维修的“三有”物业服务覆盖率100%。物业企业、居民小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达到100%,并实现实效运转。打造3家金牌物业企业、3个“四强一高”皖美红色物业小区、3个“最干净小区”、2个“星级红色业委会”,培育6名金牌项目经理。全区住宅小区金牌物业企业服务率20%

二、推进举措

(一)夯实物业服务行业党建

发挥物业服务行业党委统领作用,全面推进全区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健全党建引领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指导和推进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推动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实现党建与物业管理工作有机融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落实物业管理监管职责

各镇、繁昌经开区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管,强化与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定期梳理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镇)、社区意见等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打分,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并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行业评优评先评奖活动的重要依据。健全物业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由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向物业服务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提交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清退该物业服务企业的书面建议,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三)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加强物业管理力量,确保区、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机构、人员、职能、职责四到位。街道(镇)、居民委员会指导、协助和监督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共管账户对新聘物业企业承诺投入的资金进行使用监管,并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期间,街道(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应对工作,并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四)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

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审核制度,街道(镇)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和审核把关,区物业管理指导中心,街道(镇)要加强业主委员会成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在决定物业管理有关事项前,公开征求业主意见,并报告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要及时公布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讨论决定事项,定期公布小区维修资金、公共收益收支使用情况,确保有关事项全流程公开透明。业主大会可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津贴标准,可授权业主委员会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承担日常事务,工作津贴和聘请人员薪酬由全体业主承担,也可以从业主共用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

(五)完善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成立“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专班及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联合执法队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依照“谁执法更有利更有效”原则,快速确定执法主体,提高执法效率。根据“社区吹哨,部门报到”要求,优化“社区+执法+物业”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多轮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小区内联合执法与宣传工作。

(六)推广物业信息平台应用

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人、房、物基础信息联通,区智慧物业服务平台与市物业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适时对接,实行精准监管、智慧管理,打造物业管理全过程信息链,推动业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街道(镇)、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广泛使用。鼓励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康养、托幼、家政、文化、房产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在线投诉、一键报修、一键派工、一键缴费等便捷服务。

三、支持政策

(一)金牌物业奖补。

对每年认定的“金牌物业企业”,由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5万元奖补(按企业个数累加)。对每年认定的“金牌项目经理”,由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所在企业每个0.5万元奖补。

(二)示范项目奖补。

对每年认定的“皖美红色物业”小区,由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5万元奖补。对每年认定的“星级红色业委会”,由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2万元奖补。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夯实物业服务行业党建。

委组织部、住建局和各繁昌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落实物业管理监管职责。

住建局和各繁昌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住建局和各繁昌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

委组织部、住建局和各繁昌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完善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安分局城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队、环保局和各繁昌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广物业信息平台应用。

住建局、数据资源局和各繁昌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实行金牌物业和优秀项目奖补。

住建局、财政局和各繁昌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