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06 09:37 来源:区暖心办 阅读次数: 字体:【  

    一、目标任务

2023年,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3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300个以上;到2025年,全区累计新增城市停车泊位72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200个以上。

二、工作措施

各镇、繁昌经开区对停车场管理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按照全区停车场建设规划,做好本区域内停车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并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停车设施建设标准,加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力度,统筹协调推进。

(一)扩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

1.严格落实新建配建标准。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及相关管理要求,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一般不低于11.2,力争达到11.5,新建配建停车泊位1300个以上。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1.1-1.5个车位配建。(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按责任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繁昌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开展公共停车场建设。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依法依规利用已有城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医院、中小学校操场等的地下空间,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停车泊位,2023年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300个。(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重点工程管理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按责任分工负责)

3.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统筹考虑城区活动和交通通行,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新增停车泊位1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二)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利用

4.推进停车设施盘活共享。统筹停车资源,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盘活共享停车泊位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按责任分工)

5.开展住宅小区“三心车位”活动。试点推行住宅小区“孝心、爱心、暖心车位”便民停车,通过小区业主礼让车位,实现提前预约、有位可停,对礼让业主给予“爱心积分”奖励用于兑换停车费、物业费等,激发群众“孝心”“爱心”,提高住宅小区停车资源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6.组织开展住宅小区停车位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住宅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或“长期租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释放住宅小区停车资源。全面梳理住宅小区人防车位使用情况,整治限制使用人防车位现象,提高人防车位使用比例。(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7.持续推进免费惠民活动。公共停车泊位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免费向社会开放,继续开展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免费停车。鼓励医院、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求,适当延长免费停车时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建投公司、区发展改革委、区卫健委、区文旅体局按责任分工负责)

8.加强停车设施使用监管。实行停车秩序联合执法,定期开展整治霸占公共车位行为,对擅自设置、占用、挪用停车区域的依法进行整治,及时拖移违停车辆,提高违法停车成本。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开展违规收取停车费整治行动,对不按公示价格随意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按责任分工负责)

(三)强化城市停车设施管理

9.加强智慧停车管理。进一步完善智慧停车平台建设,以“路内+路外+充电+诱导+大数据”为核心,以路内停车、路外停车为骨干网络,打造扩展性强、快速升级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以建立城市智慧停车数据平台为核心和基础,激活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实现停车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形成一套完整的面向经营管理单位、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服务平台,极大地推进城市停车场和道路停车管理的发展。(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建投公司按责任分工负责)

10.健全停车收费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停车收费价格机制,结合实际统筹出台城市停车收费政策,利用价格杠杆及时疏导停车供需矛盾,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规范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加大停车设施管理的监管力度,引导居民规范停车行为,促进停车资源的进一步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区建投公司按责任分工负责)

(四)提升城市停车配套服务

11.完善停车场充电设施。加强大型商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等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责任分工负责)

12.支持停车场多元经营。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可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大力推进停车场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充电。(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责任分工负责)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用地政策。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开发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二)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发挥规模优势开展社会化合作,统一组织建设运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同时积极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

(三)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对收费停车场,运营困难或者入停少的采用政府补贴或者政府购买的方式,提高居民和商户的入停率,缓解停车位使用率不高问题。

(四)加强督查检查。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和单位,视情予以通报。

 

2023年便民停车行动建设任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位置

泊位数(个)

责任单位

备注

1

中心公馆项目

迎春东路

284

区住建局、繁阳镇、峨山镇、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2

中健锦绣·繁阳生活

广场项目

安定西路

227

 

3

中健锦绣·峨山生活

广场项目

龙亭东路

173

 

4

尚城苑项目

繁昌经开区

660

 

 

配建泊位小计

 

1344

 

 

5

海螺小区南侧停车场

五华山路

47

区重点工程

管理中心

 

6

海螺小区西侧停车场

五华山路

32

 

7

纬五路停车场

纬五路

28

 

8

卡子水产停车场

渡江大道

33

 

9

马坝街道停车场

马坝街道

83

繁阳镇

 

10

横山集镇停车场

横山集镇

100

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11

荻港赭圻二房停车场

荻港赭圻

23

荻港镇

 

12

平铺镇新林社区停车场

平铺新林社区

24

平铺镇

 

 

公共停车泊位小计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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