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医保:“三强化”规范药品价格管理

发布时间:2024-04-25 11:00 来源:区医保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为保障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平稳运行,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行为,有效遏制药品价格不合理上涨,繁昌区医保分局“三强化”规范药品价格管理,让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维护患者权益和基金安全。

强化调价程序管理。根据《芜湖市关于促进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合理形成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调整程序管理,严格执行药品配送合同约定价格,确因市场供应价格上涨,导致不能供应的,组织专家进行替代性评价,对无替代性的或替代性弱的,可启动规范流程重新确认价格。

强化材料审核把关。完善医院内部药品价格管理机制,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严格把关,对于企业拟涨价药品,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近半年第一票材料、同级公立医院购进价格、企业调价依据等,区医保分局依据管理职责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强化跟踪监测提示。常态化开展药品价格监测,重点监测涨价后一年内药品、市重点监测目录内药品。一年来,监测到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上涨19次,价格下调18次,对于涨幅较大,调价程序不规范的价格行为发送提示单8份、纠正不规范价格行为16次、上报监测报告4份,对于遏制区内药品价格不合理上涨、稳定药品价格、维护患者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任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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