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医保局四项举措维护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安全

发布时间:2021-09-16 12:16 来源:区医保局 阅读次数: 字体:【  

繁昌区医保局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不断推动省民生工程大病保险工作向纵深发展,截至2021年8月,繁昌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受益人群1288人,补偿4562人次,基金支出1428.50万元,三项指标同比均增长70%以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充分保障了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但同时,基金支出大幅增长,也让基金平稳运行面临严峻的挑战。

现阶段繁昌区大病保险受益人数及基金支出不断增加,具体原因: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平稳后,参保群众就医热情大幅释放,就医人数猛增。二是区内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未有效提升,转区外、市外三级医疗机构就诊人数持续上升。三是绝大多数三级医院2021年度次均费用猛增,加大了基金支出压力。

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大病保险项目顺利推进,繁昌区医保局落实四项举措,保障基金安全稳定可控。

一是推动分级诊疗工作深入开展。落实日间病床、日间手术等支付方式改革举措,提升区内医疗机构收治病人的积极性;会同区卫健委加大镇级卫生院“50+N”、区级医院“100+N”病种收治考核力度,改善区内医疗服务环境,减少病人外流;发挥医保基金引导作用,做实区人民医院与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吸引三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二是加强对异地就医的审核监管。重大疾病异地就医产生的医药费用较高,诊疗收费标准常常超出我省目录范围。区医保局在引导参保群众合理就医的同时,加强异地就医的审核监管,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审核制度,防止出现欺诈骗保行为。截至8月底,区医保局窗口审核出不合规的异地就医大病保险费用350多万元。

三是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多重监管。通过智能审核、日常监管、“全覆盖”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不断加强对我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截至8月底,共核减医疗机构不合规医药费200多万元。

四是做好大病保险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实时监控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基金运行存在风险,及时分析原因,深挖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并向市医保局提出合理解决建议,保障大病保险项目顺利推进。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我区实施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必须扎实稳妥开展,避免我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谢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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