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区卫健委草拟了《芜湖市繁昌区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凝聚智慧共识,提高实施意见可行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热忱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日期: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5月7日。
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
1.在线留言。登录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与反馈”留言板块留言,网址:https://www.fanchang.gov.cn/hdjl/yjzj/index.html;
2.电子邮件。联系方式:
医政医教股:杜玮,0553-7862113,2740737165@qq.com
芜湖市繁昌区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通过在2023-2025年期间实施十项具体举措,促进全区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城市医联体建设,夯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内涵,主动探索推进医防融合,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招引培育、学科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全区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让群众在家门口“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二、工作举措
(一)健全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
1.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立区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加强党对三医工作的领导。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争取新一轮医改试点示范地区,探索开展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工作。推行区级公立医院年度责任目标管理机制,落实院长(书记)年薪制。(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财政局)
(二)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2.加快推进区级公立医院三级创建。区人民医院根据《安徽省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对照各项指标全面梳理创建任务,在2023年4月初提交三级医院设置申请,制定路线图、倒排时间,力争在2025年底前实现三级医院创建目标。区中医医院对照中医医院评价标准,在全面自评后,积极申报三级中医医院设置。组织实施好区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和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积极推进区级公立医院参与城市医联体建设,为三级医院创建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重点工程服务中心)
3.全力提升基层公共卫生及医疗救治能力。科学谋划实施包括迁址新建繁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峨山镇卫生院,新建孙村镇中心卫生院康复大楼,改扩建荻港镇中心卫生院、平铺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对横山卫生院老门诊楼进行维修改造,建设荻港镇中心卫生院、平铺镇中心卫生院、新港镇卫生院、横山卫生院医学影像中心和荻港镇中心卫生院、平铺镇中心卫生院急救站点等具体建设内容的繁昌区公共卫生及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想方设法全力推进,力争在2023年10月实现项目开工,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城乡建委、区自规分局、区财政局、区重点工程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不断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依托全区公立医院技术力量,独立建设区120急救分站(站点),定编、定岗、定人,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建设急救分站,在孙村、荻港、平铺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急救站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急救设备配置,强化人员配备,接受市急救中心120综合调度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打造15分钟医疗急救圈。(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孙村镇、荻港镇、平铺镇政府)
5.努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区;以三级中医医院创建为引领,持续加强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和政策扶持,发挥全区中医药主阵地作用;加强镇级中医馆和村级中医阁建设,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智慧中药房建设,打造覆盖全区公立医疗机构的中医医共体;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分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三)夯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内涵
6.充分发挥资金包干激励作用。持续落实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卫资金分片包干、结余留用政策,发挥利益导向作用。重新梳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N、区级公立医院100+N病种目录,巩固完善分级诊疗机制;进一步明确医共体牵头单位在医共体建设中人、财、物、医疗业务统一管理和统筹调度权限,充分调动医共体牵头单位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内部协调管理,实现医共体内人、财、物、医疗技术上下贯通,真正实现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单位:区医保分局、区卫健委)
7.主动探索推进医防融合。结合实际制定并不断完善医防融合工作方案。区级公立医院均设置公共卫生科。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建立并不断完善由区、镇、村三级医务人员组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落实定期排班随访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护人员与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混合编组制度;建立以高血压、糖尿病以及其他慢性病患者服务管理为核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和临床诊疗相结合的综合健康干预措施,一人一策,有效控制慢性病,减少并发症。(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分局)
(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水平
8.持续优化人才招引和培育机制。人才招引由传统的“招”向“引”转变,人才培育做到有目标、有计划。区内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依据三定方案,立足单位发展,以满足学科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为目标,每年年初拟定人才招引计划,报区人才办、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研究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发布。用足用好“华佗计划”,力争每年灵活机动引进10名高质量实用型人才;简化招聘程序,及早实施“校园招聘”,力争每年招聘10-20名高水平大学毕业生。继续实施退休医生招募计划,优化退休招募医生绩效考核和待遇享受机制。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学科建设和业务发展为导向,制定医务人员进修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有计划、分步骤落实现有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工作,着力打造“名医、名科”;大力引进大中专院校实习生进医院,打造教学医院。(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人才办、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9.着力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完善村卫生室岗位设置方案,科学合理设定村卫生室人员岗位数量。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探索将2023年及之后安排到村医岗位的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纳入镇级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统一聘用,按需分配至村卫生室工作,稳定村医队伍,增强村医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参照区内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核定在龄在岗乡村医生岗位工资待遇,落实“五险一金”等保障措施,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予以保障。从2023年起,利用3年时间再定向培养30名村医,持续充实村医队伍。(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10.建立完善医务人员能上能下工作机制。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依托,探索建立全区“一个尺度招聘、一个编制池管理”政策机制,落实“区聘镇用、镇聘村用”人才招引模式。探索建立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人员上下交流轮岗机制,以医共体为单位,分别设置10个人员交流岗位,用于区级公立医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轮岗至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时落实岗位聘用,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兑现岗位待遇。区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分别预留部分编制,专门面向已服务期满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基层医疗机构订单定向培养和村卫生室定向培养医务人员,招聘到区级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卫健委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落实上述十项具体工作举措。由区卫健委牵头在4月底前制定完成各项工作举措的具体实施细则。
2.开展工作督查,及时跟踪指导。区卫健委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基层一线、面访患病群众,了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指导并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3.定期分析评价,不断优化完善。区卫健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项具体工作举措所涉及的核心指标进行定期分析、评价,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工作举措,优化调整预期目标。
4.狠抓行风建设,严格正风肃纪。区卫健委要统筹抓好全区卫健系统效能建设,持之以恒改善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群众满意度;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开展患者回访调查,及时纠正并处理可能存在的红包、回扣问题,进一步净化全区医疗服务环境。
附件:1.芜湖市繁昌区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目标任务清单
2.繁昌区区级公立医院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3.繁昌区区级公立医院三级医院建设实施方案
4.芜湖市繁昌区基层公共卫生及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5.繁昌区院前医疗急救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6.繁昌区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7.繁昌区促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工作举措
8.繁昌区促进医防融合工作方案
9.繁昌区促进卫生人才均衡分布上下贯通工作方案
10.繁昌区促进村卫生室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附件1 芜湖市繁昌区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目标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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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 |
工作 |
具体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牵头股室 |
负责单位 |
一 |
健全管理体制和 |
1.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成立区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加强党对三医工作的领导。 |
2023年5月 |
区卫健委 区财政局 |
医政医管与 |
区级公立医院 |
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 |
长期坚持 |
医政医管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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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区级公立医院年度责任目标管理机制,有效落实公立医院年薪制。 |
2023年底 |
人事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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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争取新一轮医改试点示范地区,探索开展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工作。 |
2023年全年 |
医政医管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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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
2.加快推进区级公立医院三级创建 |
根据《安徽省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和中医医院等级评级标准,拟定创建实施方案,实现“十四五”期间三级医院创建目标。 |
2023年4月 |
区卫健委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委组织部 |
财务信息中心 |
区人民医院 区中医医院 |
尽快完成区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大楼一期、二期项目建设。 |
2023-2025年 |
医政医管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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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力提升基层公共 卫生及医疗救治能力 |
迁址新建繁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峨山镇卫生院。 |
2023年10月 |
区卫健委 区自规分局 新港镇政府 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
财务信息中心 |
繁阳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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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新建孙村镇中心卫生院康复综合楼,地下一层停车场(半地下),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停车场)设置康复大厅、功能业务用房、60张康复床位等。同步完成道路、围墙、医院次入口、绿化等辅助设施建设。 |
2023年10月 |
孙村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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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改扩建荻港镇中心卫生院、平铺镇中心卫生院两个住院楼。 |
2023年10月 |
荻港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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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横山卫生院老门诊楼维修改造工程。 |
2023年10月 |
横山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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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荻港镇中心卫生院、平铺镇中心卫生院、新港镇卫生院、横山卫生院四个医学影像中心建设。 |
2023年10月 |
荻港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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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荻港镇中心卫生院、平铺镇中心卫生院两个急救站点建设。 |
2023年10月 |
荻港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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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
4.不断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 |
独立建设区120急救分站(站点),定编、定岗、定人,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
2023年底前 |
区卫健委 孙村镇政府 |
人事股 |
区人民医院 |
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建设急救分站、在孙村、荻港、平铺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急救站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急救设备配置,强化人员配备,接受市急救中心120综合调度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打造15分钟医疗急救圈。 |
2025年底前 |
医政医管与中医药股 |
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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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努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
持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院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区。 |
2023-2025年 |
区卫健委 区医保分局 区财政局 |
医政医管与中医药股 |
区中医院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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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和政策扶持,发挥全区中医药主阵地作用;加强镇级中医馆和村级中医阁建设,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
2025年底前 |
区卫健委 区医保分局 |
医政医管与中医药股 |
区中医院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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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智慧中药房建设,打造覆盖全区公立医疗机构的中医药医联体。 |
2023年6月 |
区卫健委 区医保分局 |
医政医管与中医药股 |
区中医院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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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
2023年3月 |
区卫健委 区教育局 各镇政府 繁昌经开区管委会 |
医政医管与中医药股 |
区中医院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
三 |
夯实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内涵 |
6.充分发挥资金包干激励作用 |
以医保基金分片包干为纽带,提高区、镇、村三级医务人员参与医共体建设的积极性,重新梳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级公立医院50+N、100+N病种目录,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 |
2023年6月底前 |
区医保分局区卫健委 |
医政医管与中医药股 |
区级公立医院 |
完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医共体牵头单位加强内部协调管理,实现医共体内人、财、物、医疗技术上下贯通,力争做到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 |
2023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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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动探索推进医防融合 |
制定完善医防融合工作方案。 |
2023年3月 |
区卫健委 |
疾病预防控制和综合监督股 |
区级公立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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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公立医院成立公共卫生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作用,对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控制不稳定的患病人群开展定期面访,落实一人一策,有效控制慢性病,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
2023年底 |
疾病预防控制和综合监督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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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加大人才引进和 |
8.持续优化人才招引和培育机制 |
拟定区级公立医院人才招引计划,上报审定及时向社会发布,用足用好“华佗计划”,灵活机动引进高质量实用型人才,年度内力争引进10名高质量人才。 |
2023年全年 |
区卫健委 |
人事股 |
区级公立医院 |
进一步简化招聘程序,及早实施“校园招聘”,招聘高水平大中院校毕业生年度内力争招聘10-20名高水平大学毕业生。 |
2023年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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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退休医生返聘计划,优化退休返聘医生绩效考核和待遇享受机制。 |
2023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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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疗机构以学科建设为导向,制定医务人员进修学习规划和年度计划,有计划、分步骤落实现有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工作,着力打造“名医、名科”。 |
2023年全年 |
区卫健委 |
医政医管与中医药股 |
区级公立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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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引进大中专院校实习生进医院,建设并不断完善学生实习所必须的生活和学习服务设施,打造教学医院。 |
2023-2025年 |
区级公立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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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强化村医队伍建设 |
完善村卫生室岗位设置方案,科学核定村卫生室人员岗位数量,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对新进人员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参照区内编外聘用人员核定待遇标准,落实“五险一金”等保障措施,增强村医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 |
2023年底前 |
区卫健委 |
医政医管与中医药股 |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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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再招录30名定向培养人员,充实村医队伍。 |
2023-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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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立完善医务人员能上能下工作机制 |
以医共体为单位,实现区级医疗机构与镇级医疗机构、镇级医疗机构与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上下交流,互相排班。 |
2023年6月 |
区卫健委 |
医政医管与中医药股 |
区级公立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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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已服务期满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基层医疗机构订单定向培养和村卫生室定向培养医务人员,拟定区级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招聘计划。 |
2023年6月 |
人事股 |
附件2:
繁昌区区级公立医院绩效管理考核
实施方案
为强化区级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维护医院公益性质,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本方案考核对象为繁昌区人民医院和繁昌区中医医院。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按年度进行,起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组织
区医管办负责组织制定、调整医院年度绩效管理考核评价指标。考核指标、指标权重、计分办法等可结合当年医改、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于上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
每年2月底前,区医管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医院上一年度的考核,并对考核评分进行汇总,结合医院年度工作总结,形成医院年度绩效管理考核通报,经区医管委会议审定后,由区医管办向医院反馈。
四、考核内容
1.医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以公立医疗绩效考核和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为核心,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年度制定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实行党建和业务双百分考核。年度考核满分100分,党建考核和业务考核得分分别按20%、80%比例计算汇总。
2.医院班子成员考核。医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医院班子成员考核的70%,院内职工评价占15%,区医管办、区卫健委班子及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价占15%。
五、考核等次
医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的为合格;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或党建、业务考核任一项7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
医院班子成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称职;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其中医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班子成员考核结果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确定医院财政补偿资金
医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作为区财政公立医院改革补偿资金及各级医改补助资金分配的依据。具体分配公式如下:
A医院所得财政补偿资金=[A医院考核得分*A医院在编在岗人数/(A医院考核得分*A医院在编在岗人数+B医院考核得分*B医院在编在岗人数)]*考核资金。
(二)合理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贯彻落实“允许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以上一年度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实际比例为基数,分别确定本年度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基本工资总额。根据医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动态调整薪酬水平,医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基本工资总额的基础上上调10%,合格的在基本工资总额的基础上上调5%,基本合格的维持基本工资总额不变,不合格的在基本工资总额的基础上下调5%。
(三)兑现医院院长年薪制
从2023年起,实行医院书记、院长年薪制。年薪包括区人社局核定的工资和区级公立医院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奖励资金(以下简称:考核奖励资金)。其中区人社局核定的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如教护10%工资等)由医院按月发放;考核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安排,区财政局会同区卫健委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核拨资金,由医院发放。
医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书记、院长的考核奖励资金按本院在编在岗职工当年实发平均收入的2倍发放;合格的,书记、院长的考核奖励资金按本院在编在岗职工当年实发平均收入的1.5倍发放;基本合格的,书记、院长的考核奖励资金按本院在编在岗职工当年实发平均收入的1倍发放;不合格则不得发放书记、院长考核奖励资金。班子其他成员(包括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党委委员)的考核奖励资金按院长的80%发放。
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书记、院长一次性奖励2万元;称职的,书记、院长一次性奖励1万元;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书记、院长不予发放一次性奖励;不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就地免职。班子其他成员(包括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党委委员)一次性奖励按院长的80%发放。
七、其他
1.发生下列情况的,对医院绩效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优。
(1)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医院和行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2)无故不接受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救治任务的;
(3)出租、外包科室,违规开展合作项目的;
(4)严重违反财务规定,审计发现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5)领导班子成员因严重职务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或政务记过)及以上处理的。
2.医院制定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应充分考虑向关键岗位、重点部门和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3.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实行。
4.本方案由区医管办负责解释。
附件3:
繁昌区区级公立医院三级医院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1〕18号)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1〕120号)、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举措>的通知》(芜医改组〔2022〕2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区级公立医院三级医院建设,更好地满足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医疗健康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维护公益性原则,以提升全区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对标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全面加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医疗健康服务奠定基础,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就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二、总体目标
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到2025年,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以下建设水平:
区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达到500张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开放床位数比≥1.03:1,建设市级重点培育专科5个,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少于20名,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达到90%、推荐标准达到80%,争取加挂市级医院牌子,力争通过三级综合医院执业登记审查。
区中医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达到350张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开放床位数比≥1.0:1,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建设市级重点培育专科2个,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少于15名,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达到90%、推荐标准达到80%,力争通过三级中医医院执业登记审查。
三、主要任务
(一)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到2025年,区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均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医疗设施设备配备能购满足医疗服务需求。
1.推进基础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院区总体规划方案,区人民医院规划建设用地5万平方米,规划建筑5.8万平方米;区中医医院规划建设用地5.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4万平方米。2024年底前,完成区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合理利用区人民医院周边地块,进一步优化医院进出口通道,改善院内交通,增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区中医医院基本完成功能布局和基础能力建设。
2.改善医疗设备设施。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12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8〕163号)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升级医疗设备,满足医疗服务需求。
(二)加强综合能力建设
坚持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全面加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诊急救、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医疗应急救治能力。
1.推进专科能力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皖卫医〔2019〕9号)规定,对照三级医院设置标准,在对区级公立医院科室设置和学科能力建设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推进专科设置和能力建设,提升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
2.加快救治中心建设
(1)建设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依据《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提升创伤救治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477号)等标准,建设规范化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提升危重病医疗救治能力,提高救治质量和效率。
(2)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依托区级公立医院加强急救分站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配齐急诊急救设施设备,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构建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医疗救治服务体系。
3.推进临床服务中心建设。构建肿瘤防治、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强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依托肿瘤防治中心、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慢病管理中心,形成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上下有效联动,系统推进肿瘤、慢性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推进医防融合。依托微创介入中心,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技术合作,开展肿瘤、心血管、神经等领域的介入诊疗。依托麻醉疼痛诊疗中心,推动围手术期急性疼痛治疗,开展手术室外的麻醉与镇痛治疗,不断满足患者对诊疗舒适性的新需求。依托重症监护中心,提高重症救治水平,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
4、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兼顾平时和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医疗服务需求,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专科建设,充分利用区人民医院的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中心、区中医医院的备用门诊等医院内建筑设施,提升早期发现、隔离和转诊能力。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处置预案,合理确定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中承担的筛查留观、住院救治等的具体任务及规模。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三级医院建设,有计划的引进人才,到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基本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围绕专科能力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少于35名。制定区级公立医院人才培养规划,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远航工程”计划,全面系统加快人才培养。加大对紧缺专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加快引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鼓励柔性引进省内外知名医院专家在区级公立医院设立名医工作室、专科门诊。
(四)提升医医院治理能力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全面强化区级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重点提升以下几个方面治理能力。
1. 提升全面预算管理能力。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 提升内部风险控制能力。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设立总会计师岗位。
3. 提升科学绩效评价能力。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收入分配挂钩,有效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三级医院建设。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3年3-5月)。制定区级公立医院三级医院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向省卫生健康委提交三级医院设置申请,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分别召开三级医院建设工作动员大会。
(二)对标建设阶段(2023年5月-2025年5月)。按照标准推进区级公立医院三级医院建设工作,定期邀请市级以上医院专家进行指导,开展自查、整改,逐步完善建设措施,不断提升建设成效。同时积极与上级医院对接,争取上级医院选派管理、技术团队支持三级医院建设工作。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6月-2025年12月)。根据三级医院执业登记规定要求,向省卫生健康委提交申请,做好执业登记审查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区级公立医院三级医院建设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健康繁昌建设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载体,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区级公立医院三级医院建设工作,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创新保障政策。区人才办负责区级公立医院人才引进的统筹和政策保障,区委编办负责区级公立医院用人规模和编制总量的核定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区级公立医院编制床位的核定和向上级争取项目政策支持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区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医疗设备、人才引进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区人社局负责区级公立医院岗位设定及人才招聘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区级公立医院三级医院建设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医保分局争取从医保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全力支持区级公立医院三级医院建设工作。
(三)加强培训,形成建设合力。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要通过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定期举办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全员参训,提升全体职工参与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三级医院建设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利用新媒体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
附件4:
繁昌区公共卫生及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实施方案
随着新冠病毒感染实行“乙类乙管”,疫情防控由从“全面管”转向“个人防”“医疗治”“重点保”的常态化防控新阶段。三年抗疫,我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有深刻的教训,暴露出短板与不足。为全面提升我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区卫健委认真谋划推进繁昌区公共卫生及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繁昌区公共卫生及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至2025年。2023年初启动立项、可研、环评、用地等工作并明确资金渠道,力争在2023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
三、项目概况
依据国家和省、市、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框架内,以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足医疗设备,加大人才招引和培养力度,着力推进特色专科建设,全面提升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救治能力,为全面实施健康繁昌战略奠定坚实的基层基础。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23-2025年,重点推进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和医学影像中心、急救站点建设,购置更新32排螺旋CT等医疗设备,包括迁址新建繁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峨山镇卫生院,新建孙村镇中心卫生院康复大楼,改扩建荻港镇中心卫生院、平铺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对横山卫生院老门诊楼进行维修改造,建设荻港镇中心卫生院、平铺镇中心卫生院、新港镇卫生院、横山卫生院医学影像中心和荻港镇中心卫生院、平铺镇中心卫生院急救站点。
四、项目主要内容
1. 在繁阳镇红花山路与富鑫西路交叉处地块征用16000平方米(24亩)土地,新建繁昌区繁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业务用房及辅助用房12000平方米;在峨山镇汽配城地块征用6000平方米(9亩)土地,新建繁昌区峨山镇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及辅助用房6000平方米。
2. 在孙村镇中心卫生院院外新增4100平方米建设用地,新建3000平方米康复大楼;在荻港镇黄山路北侧毗邻荻港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东边地块征用3450平方米土地,改扩建2400平方米住院楼、在平铺镇中心卫生院院内改扩建2400平方米住院楼。
3. 新建荻港镇中心卫生院、平铺镇中心卫生院、新港镇卫生院、横山卫生院医学影像中心,购置32排螺旋CT等医疗设备。
4. 新建荻港镇中心卫生院、平铺镇中心卫生院急救站点,购置相关急救设备。
5. 对横山卫生院老门诊楼进行维修改造。
6. 实施上述所有基建工程的土地平整、道路、水、电、气管道铺设、绿化及院墙等配套设施建设。
五、项目资金需求及来源
项目资金概算人民币2.5亿元。计划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劵等渠道筹措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保障。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繁昌区公共卫生及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卫健委,由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日常工作。
2. 加快项目推进。区卫健委与区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规分局、环保分局等相关单位和属地镇、繁昌经开区要通力合作,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推进项目立项、可研、环评、用地等前期工作。区卫健委、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要在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加快推进项目后期工作,力争2023年10月项目能够顺利开工建设。
3. 加大资金保障。区卫健委要按照相关程序,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建设清单,测算项目经费;区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要做好上级资金争取指导,区财政局要做好该项目资金的统筹保障工作。
附件5:
繁昌区院前医疗急救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急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9号)精神和《芜湖市院前急救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进一步加大区财政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投入,完善急救资源配置,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保障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基本需求,切实体现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性,助力健康繁昌建设。
(二)坚持科学规划、持续发展。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科学布局、统筹规划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始终将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体系发展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
(四)坚持软硬结合、全面提升。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基础设施、车辆装备、配套设备等硬件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注重院前医疗急救学科、服务、管理等内涵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急救服务满意度。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广泛普及。具体指标:
——依托区级公立医院和镇中心卫生院建设的急救分站和急救站点达到国家规定建设标准。
——完成全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服务半径小于15公里。
——全区按照救护车配备标准和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足量配备救护辆并及时更新,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基本满足全区急救用车需求及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医疗转运需求。
——保障120救急车辆3分钟出车率达到95%,院前医疗急救电子病历书写率达到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院前急救网络布局。依托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加强医疗急救分站建设,分别在孙村镇中心卫生院、荻港镇中心卫生院、平铺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急救站点;加强全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作用。构建覆盖全区、公平可及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缩短急救反应时间,提高急救呼叫满足率,保障急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二)完善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体系。将全区医疗救急分站(站点)纳入全市救急体系建设,接受市120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统一指挥调度(以下简称市调度中心)。依托信息化支撑,在各急救分站(站点)设置医疗救急指挥调度终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急救效率。
(三)强化车辆和设备配置。遵循合理、必须、均衡原则,各急救分站和救急站点分别常备4辆和1辆院前急救型救护车(含负压救护车),用于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全区共配备11辆,实行24小时值班,车辆及急救人员由市调度中心统一调配,主要负责辖区内急诊急救及转运工作。每车按照标准配置微型医用氧气瓶、便携式心电图机、手提多参数监护仪、便携式无创呼吸机、除颤仪、骨折负压固定装置和折叠、铲式、车式担架等设备;配备肾上腺素、阿托品、利多卡因等急救药品。
(四)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水平,推动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平台与繁昌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区级公立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推动急救调度信息与电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信息共享与联动,建设5G救护车,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
(五)加强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医疗急救分站(站点)工作人员数量,合理配置院前急救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每辆值班急救车每12小时一班次,每班次3人的标准配备随车人员,包括医师、驾驶员、急救辅助人员(护士或担架员)各1名。各急救分站(站点)实行医疗技术力量及救护车辆、相关急救设备的同质化管理,必要时可实行轮岗轮训。
(六)提升公共场所急救设施和公众急救技能。推进公众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培训计划,统一培训内容,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心肺复苏等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将急救常识和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内容纳入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共交通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在岗培训。积极开展中小学急救常识普及,推广高中生、大学生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在高铁站、大型商场、学校、体育场、便民服务中心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卫健、人社、财政、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大经费保障。利用区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已有车辆、编制和人员,按照医疗急救分站(站点)车辆和设备配置、运行和人员建设要求,核定车辆11部,随车人员66人(其中:区级公立医院48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人)。区财政局根据车辆、人员核定情况,将院前急救体系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每年安排预算200万元,由区卫健委统筹分配。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院前医疗急救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的良好局面。
附件6:
繁昌区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通过探索建立智慧共享中药房,规范中医药质量安全管理,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智慧共享中药房,构建全区集中统一的中药饮片供应、仓储、保管、调剂、煎煮和配送等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全区范围内智医、智药和智慧配送功能,保障中药质量和用药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工作内容
(一)设置智慧共享中药房。依托区中医医院设置全区智慧共享中药房,负责区中医医院和区人民医院、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中药供应及煎煮等代加工服务。鼓励民营医院、个体中医院诊所通过区智慧共享中药房进行中药调剂、煎煮、配送。区中医医院应建立并不断完善区智慧共享中药房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机构职能,组建专业服务团队,细化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成立区中药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区中医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及代煎中药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价。区智慧共享中药房负责人应具有中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采购、保管、质检等相关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应从业资质。区中医医院要严格中药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行为,保管员根据库存及本月药品销售情况编制下月用药计划;采购人员根据保管员编制的用药计划拟定采购计划,并在获得批准后,从供应单位进行采购。中药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由区中医医院与入选企业签订供货合同。中药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二)建设智慧中医诊疗共享平台。将传统中医药服务和现代技术相结合,建设“区中医医院+区人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共享平台。鼓励民营医院、个体中医诊所通过中医诊疗共享平台开展中医药服务。患者在共享平台内医疗机构就诊时,接诊医生通过共享平台进行诊疗,开具中药处方,经处方前置智能审核系统审核无误后发送至区智慧共享中药房。区智慧共享中药房应设立中药处方审核小组,对通过共享平台提交的中药处方进行人工审核并签名确认。接诊医疗机构根据审核无误后的中药处方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智慧共享中药房调配人员根据审核后的中药处方进行中药调配、打包。智慧共享中药房根据医嘱对中药进行煎煮、配送等后续服务。
(三)建立中医药服务远程指导中心。依托区中医医院建立区中医药服务远程指导中心,负责为区人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个体中医诊所提供远程会诊、技术指导。以视频连线方式,及时解决区人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个体中医诊所诊疗中的疑难问题,与患者远程互动,增强患者体验感和获得感。区中医医院应组织具有副主任中医师以上职称、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医生参与远程指导中心排班,并积极邀请上级对口支援或医联体、科联体合作专家参与远程指导中心工作。区中医医院可以根据参与远程会诊的专家级别、人数收取一定金额的远程会诊费用。医保部门应从政策层面鼓励、支持中医药远程会诊服务。
(四)提供安全无忧配送服务。由区中医医院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2-3家物流配送企业,为患者提供中药配送服务。承担中药配送的物流企业应具备相关从业资质、具有较强配送能力和社会责任心,能够根据患者需求将药品及时、安全配送到位。由区中医医院牵头,依托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开发药品配送小程序,实行药品从配送接单、运输、接收、验收等全程跟踪,智慧共享中药房、配送企业、患者三方均能实时了解药品配送状态,实现全流程可控、可追溯,确保药品配送及时、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现状调查(2023年4月)。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中医医院、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负责,开展全区中医药服务现状调查。重点调查统计全区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信息、中药房设置、中医药从业人员情况以及患者就医、用药习惯等,为设置区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中医药远程会诊中心、招标配送物流企业等提供工作依据和思路。
(二)设置智慧共享中药房(2023年5月)。根据中医药服务现状调查情况,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中医医院具体负责,设立智慧共享中药房,招标确定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配送及伴随服务供应商,统一药品质量保障,统一供应价格,统一配送服务。
(三)建设中医药服务智慧共享平台(2023年5月)。根据中医药服务现状调查情况,在设置智慧共享中药房时,同步建设区智慧共享中药房平台,实行用药目录、药品采购、贷款结算、药房管理、药事服务、智慧配送“六统一”管理,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权利和义务,做到权责清晰、利益共享,实现“智医、智药和智慧配送”。
(四)搭建中医药远程服务平台(2023年6月)。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将智慧共享中药房平台系统与繁昌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行无缝链接,搭建中医药智慧辅助诊疗、远程会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在线学习及中医药知识培训等功能,并实现医保直接结算功能。区中医院完成中医药服务远程指导中心建设和专家选用。
(五)试点运行(2023年7月)。从2023年7月起,在全区范围内试点运行智慧共享中药房,及时收集运行过程中好的建议意见和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和服务模式。
(六)总结评估(2023年12月)。由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分局通过对试点运行阶段的各项工作数据、运行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工作总结报告,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制定智慧共享中药房考核评价细则,重点从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诊疗量占比、中药饮片处方占比、中医药适宜技术占比、中药饮片销售额占比、群众满意度等多个维度进行效果评价。建立长效机制,将智慧中药房建设纳入对相关政府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在人事、财政、医保等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区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区卫健委、区医保分局共同成立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卫健委医政医管和中医药股。区中医医院具体负责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工作,应成立相关领导组织,确保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中医医院应按时限要求及时完成智慧共享中药房的设置、远程服务专家团队的组建和平台系统的开发、配送企业的招标等工作,并牵头拟定智慧共享中药房运行、管理制度和工作、服务流程,以及考核评价细则,经区卫生健康委审定后严格执行。
(三)强化责任落实。区中医医院和区人民医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和运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加强人员培训,全力推广使用。区卫生健康委将智慧中药房建设及运营情况纳入对区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推介智慧共享中药房,提高人民群众对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让更多的患者切身感受到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所带来的便捷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人民群众积极通过智慧共享中药房获得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7:
繁昌区促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
工作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推进《繁昌县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繁政办秘〔2019〕81号)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助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工作举措。
一、全力推进中医医共体建设。以区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全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建设全区一体化的中医医共体,加强区医院中医科、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大力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3年底全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均开展中医药服务。开展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2023年7月底之前正式运行。
二、规范医共体决策管理。医共体牵头单位党委全面领导本医共体建设工作,负责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免,审定医共体成员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医共体成员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向牵头医院请示,牵头医院需将成员单位提交的“三重一大”事项列入最近一次的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议程进行审议,提高决策效率。医共体成员单位根据牵头医院审议结果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未经牵头医院审议批复的“三重一大”事项,成员单位不得擅自决策落实。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免事项,牵头医院需报区卫健委党委备案同意。
三、完善医共体议事规则。医共体牵头医院应建立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商医共体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矛盾,提出解决方案,推进工作落实。牵头医院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医共体及成员单位业务开展和经济运行指标分析研讨会,加强对医共体建设各项指标的调度。建立医共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牵头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制度,凡涉及医共体建设或成员单位“三重一大”相关议题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需列席会议。
四、发挥绩效考核作用。落实区级公立医院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行院长(书记)年薪制。将医共体建设考核指标(以分级诊疗指标、成员单位能力提升及对牵头医院评价为主)与牵头医院院长(书记)年薪、医院工资总额等挂钩。在区卫健委指导下,牵头医院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拥有一票否优权。
五、探索托管帮扶模式。两所医共体牵头医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分别选取一家业务开展和经济运行指标不佳的成员单位,以派驻业务院长和业务管理团队等形式,探索开展全面托管帮扶工作,在2023年5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与帮扶团队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绩效奖惩制度,6月份全面启动。牵头医院每月对全面托管后的成员单位业务开展和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优化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2023年12月初对全面托管帮扶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推广经验。
六、建立人员置换制度。牵头医院每安排一名全职托管帮扶人员,有权限按照1:0.5的比例从受托管帮扶单位选调医务人员至牵头医院进行脱岗进修学习。牵头医院需做好统筹安排,结合长期支援规划,错峰安排受托管帮扶单位和进修人员,确保受托管帮扶单位有人留守学习,支援单位正常运转不受影响。
七、发挥远程诊疗功能。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切实加强远程影像、心电和临床检验中心建设,配齐设备和人员,畅通信息网络,明确专人负责各远程会诊中心运行管理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成员单位医学影像、心电、临床检验等操作人员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远程会诊平台使用。两家牵头医院需在2023年5月底前全面运行各远程会诊中心,对成员单位上传的检查、检验,应答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急诊患者随时处理。
八、做实双向转诊服务。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对超出本单位诊疗能力的患者,积极转诊至医共体牵头医院,并协调牵头医院畅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接诊、住院、检查等。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应结合病种目录或DRGs分组,对可以下转至成员单位的患者,要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告知下转至成员单位接续治疗的好处和保障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下转至成员单位。牵头医院需在2023年5月底之前建立双向转诊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全力做实双向转诊工作,提高县域就诊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比。
附件8:
繁昌区促进医防融合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强化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综合防控,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健康服务重心由后端的医疗向前端的预防转移,加快形成防、治、管紧密服务链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防治融合的理念,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坚持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手抓”,创新医防融合运行机制,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实行健康教育、预防干预、慢性病管理、临床诊断治疗、监测评估等一体化服务管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健全健康管护体系下的医防协同、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与健康服务,控制疾病危险因素,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慢性病人群减少并发症、降低致残率、死亡率,筑牢群众生命健康的“上游筑坝”。
三、主要措施
(一)整合队伍,实现医防人员融合
1. 调整管理方式。在组织形式上,在医共体牵头医院设立“医防融合办公室”,区级公立医院均设置公共卫生科,统一调度使用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和区疾控、妇幼保健、血防等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协同推进医防融合,统筹负责区域医防融合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护人员与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混合编组制度。在管理方式上,树立医疗和公共卫生“两手一起抓”的思想,做到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培训、同步服务、同步督导、同步考核。
2. 优化科室职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医防融合工作需要,规范慢性病门诊的设置,整合公共卫生和门诊服务科室的职能职责及人员,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门诊服务在科室、人员上得到整合、融合。
3. 组建服务团队。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建立并不断完善由区、镇、村三级医务人员组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落实定期排班随访制度;上下贯通,进一步优化“1+3+N”模式的医防融合管理基本单元,组建健康服务团队,明确服务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健康服务团队的任务分配、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服务团队设立团队长,负责本团队的任务分配、业务培训、服务开展、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团队成员按照任务分工规范提供服务。在任务分配时,工作量要向团队中的乡村医生倾斜,确保乡村医生收入稳步上升。
4.促进与村居融合。依托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区镇村三级医防融合服务机构和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村级计生专干队伍在基层服务中的优势和特点,全面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村级计生专干队伍纳入到基层医防融合服务体系。
(二)规范服务,推进医防服务融合
1. 划分区域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村(社区)管辖区域为单元,明确健康服务团队服务网格,原则上一个行政村为一个网格,社区根据实际需要可划分为若干网格。按照人口密度、重点人群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岗位数量,组建满足服务要求的服务团队,规范服务,推进医防服务融合。
2. 整合服务项目。对需定期提供随访服务的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将医疗服务融入定期随访中。对需提供诊疗服务的人群,将预防性干预措施融入到诊疗过程中。健康服务团队中的乡村医生要切实发挥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的“排头兵”作用,提高日常服务频次,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3.落实健康覆盖。全面摸排居民健康状况,建立规范的健康档案,健康筛查覆盖率达到100%,辖区内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人群,包括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和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患者建档率达100%。落实妇女“两癌”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做好全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加大对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和规范管理。
4. 优化服务内容。建立以高血压、糖尿病以及其他慢性病患者服务管理为核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和临床诊疗相结合的综合健康干预措施,一人一策,有效控制慢性病,减少并发症。
5. 成立专家团队。组建由区级公立医院专科医生为组长,区疾控、妇幼健康、血防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人员为成员的慢性病专家指导团队,通过线上指导或深入基层现场巡回指导等方式,对慢性病患者进行疾病和公共卫生服务跟踪随访指导。
(三)整合系统,促进医防信息融合
升级改造繁昌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提供同质化、一体化信息技术支撑,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双向转诊、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切实发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公共卫生服务和疾病诊疗中的基础支撑、便民服务作用,依托繁昌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有效提高医防融合管理服务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卫健委医防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医防融合工作方案,推进工作落实,开展工作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协调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开展,推进医防融合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经费支持。将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整体打包,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使用,实行绩效考核分配,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为医防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落实责任分工。区卫健委牵头抓总,医共体牵头医院具体负责,各医疗卫生机构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建立全区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医防融合工作。
附件9:
繁昌区促进卫生人才均衡分布上下贯通
工作方案
为促进区内卫生人才均衡分布,建立完善卫生人才能上能下、上下贯通的各项机制,激发人才队伍活力,促进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均衡发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区招镇用”人才使用机制
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单位空编情况和岗位需求,每年8月底前,分别向所属医共体牵头医院上报人员招聘计划。牵头医院根据医共体区域服务人口数量、业务发展需要及专业技术骨干配备情况,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计划初审后,于当年9月底前向区卫健委统一上报。区卫健委按程序报经区委编办批准后,以牵头医院名义开展人才招聘工作。按照“统一编制管理原则”,对招录人员实行选岗制,根据需求在医共体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工作岗位,落实编制,享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待遇。
二、建立“镇聘村用”人才工作机制
按照农村居民每千人口至少配备1名乡村医生的要求,科学、合理核定全区村卫生室人员岗位,配备乡村医生。依据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规定,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岗位和乡村医生进行统一管理和聘用。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探索将2023年及之后安排到村医岗位的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纳入镇级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统一聘用,按需分配至村卫生室工作,稳定村医队伍,增强村医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参照区内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核定在龄在岗乡村医生岗位工资待遇,落实“五险一金”等保障措施,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三、建立“能上能下”人才流动机制
(一)推动人才下沉基层
1.建立编制(岗位)动态调整和选派“下沉人才”机制。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动态编制(岗位)20个。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年初向医共体牵头医院上报人员(岗位)需求,由牵头医院根据医共体建设需要,在20个动态岗位额度内,动态选派相应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选派“下沉人才”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区级公立医院无基层工作经历的临床类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申请副高职称前必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下沉人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区级公立医院原则上暂停其在本单位的执业活动,基层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原单位工作。
2.建立选派“下沉人才”考核机制。在区卫健委监督指导下,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制定“选派下沉”人员考核办法,每年考核1次。选派“下沉人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其进行绩效考核,享受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待遇。
3.建立选派“下沉人才”激励机制。对考核合格的选派“下沉人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鼓励选派“下沉人才”连续长期在基层工作。对连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的,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政策。鼓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选派“下沉人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挂任领导班子成员。对在基层工作服务达到3年的选派“下沉人才”,个人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在编制范围内按规定办理工作调动。
4.建立选派“下沉人才”保障机制。保障选派“下沉人才”工资待遇。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和区级技术服务协作“资金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个动态编制(岗位),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保障,将选派“下沉人才”各项支出纳入资金池保障范围。选派“下沉人才”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符合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条件的,享受工作补贴)发放,以及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仍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核算,经费由“资金池”列支。
(二)打通人才上升通道
1.建立面向区内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机制。区级公立医院每年可预留部分编制,专门面向在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已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服务期已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进行招聘。对录用人员落实编制,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待遇。
2.建立面向区内乡村医生招聘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每年预留部分编制,专门面向区内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进行招聘。对录用人员落实编制,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待遇。
四、强化卫生人才服务保障措施
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区卫生人才均衡分布、上下贯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区卫健、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根据各自职能,按照工作职责,积极落实人才招聘、编制管理、资金保障、人事管理和职称评定等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附件10:
繁昌区促进村卫生室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促进村卫生室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卫生健康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二、工作目标
以增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出发点,以增进农村群众卫生健康服务获得感为落脚点,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筑牢基层公共卫生防线,稳定发展村医队伍,为健康繁昌建设提供高素质的村医人才队伍支撑。
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待遇水平显著提高,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有效解决。农村地区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实施原则
(一)优化布局,合理设置。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村卫生室,提升村卫生室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
(二)统筹兼顾,激发活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保障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综合配套,创新机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管理、运行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实施新机制。
四、工作现状
(一)基本配置齐全,建设标准稳步提高。全区95个村(社区)共设置村卫生室66所。未设置村卫生室的,均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已消除乡村医生空白村。所有村卫生室均有独立业务用房,基本做到六室[诊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资料室)、健康宣教室、观察室)]分开。基本设备配置齐全,制氧机、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健康一体机和中医药服务设施等诊疗设备配置到位,宣传栏规范设置,健康宣教机全区统一平台管理,做到外观、标识、设备配置等建设“六统一”。随着业务用房建设使用年数的增长,村庄建设规划的调整,部分村卫生室出现房屋老旧、布局不合理等情况,需维修改造或迁址重建。
(二)村医队伍老化,人员不足日趋严重。全区现有村卫生室从业人员87名(男性62人,女性25人),其中到龄返聘13人、镇聘村用7人、村室自聘2人,60岁以上13人,55-60岁11人,45-55岁41人,35-45岁15人,35岁以下7人。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从业人员,其中46个村卫生室为1人、17个村卫生室为2人、3个村卫生室为 3人。所有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均具备相应资质,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0人、乡村医生41人、其他医技人员16人。自2020-2022年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30名,其中2020年10人、2021年18人、2022年2人,均处于在校学习阶段,尚未到岗。
(三)服务功能退化,业务范围逐步萎缩。全区所有村卫生室均能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含中医药)服务。近三年,受疫情等各种因素影响,基本医疗服务功能逐步弱化,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主,且各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业务范围逐步萎缩。
(四)服务人口减少,村医收入不增反降。目前,乡村医生主要收入来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上述各项经费额度与辖区常住人口密切相关,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镇,导致农村地区常住人口持续减少,村医收入随之减少。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美化诊疗环境。在合理设置村卫生室的基础上,对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进行维修改造或迁址重建,做到全区村卫生室内外环境、设施设备统一。推进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和辐射功能,全区10%村卫生室达到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2023年,迁址重建繁阳镇城西村、缸窑村和平铺镇寒塘村、新牌村、蔡铺村卫生室,对全区所有村卫生室强弱电线路和监控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对53个村卫生室健康宣传栏进行更换。
(二)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筑牢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根据村卫生室设置情况,科学合理核定村卫生室岗位,在加强对现有村医队伍管理的同时,多渠道持续补充乡村医生。做好2020-2022年定向委托培养的30名村医在校学习、医疗机构实习和毕业分配工作;从2023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再定向委托培训30名村医,其中2023年培养14人;继续实施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退休医生招募制度;持续推进“镇聘村用”,向社会招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探索将2023年及之后安排到村医岗位的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纳入镇级医疗卫生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统一聘用,按需分配至村卫生室工作,稳定村医队伍,增强村医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留部分编制岗位,专门用于面向服务期满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招聘,拓宽乡村医生上升空间,增强村医岗位吸引力。
(三)加强医疗要素保障,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完善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配置,开展中医阁建设,添置必要中医药设备,保障药品供应,加强乡村医生西医临床技能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将村卫生室纳入全区中医医共体和智慧中药房建设体系,全面拓展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范围,提升村卫生室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快推进医防融合,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推进区、镇、村三级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利用乡村医生与居民建立的签约服务关系,采取定期排班巡诊等形式,提供综合、全程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基层首诊、按需转诊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落地落实。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相融合,提升村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
(五)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效率。以繁昌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依托,将村卫生室所有业务融入到全区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体系,加强对村卫生室使用HIS、LIS系统的培训指导,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与服务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履约,在村卫生室广泛应用健康一体机辅助诊疗系统和上下转诊系统,不断提升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和效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六)完善待遇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村医待遇水平。
一是公平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经费。对由村医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兼顾服务人口和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依据村医服务人口,按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48%左右统筹分配给村卫生室承,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对村医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慢性病患者服务管理中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由政府按上级核定人口数9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兼顾服务人口、基本药物销售量,考核后分配发放。
二是持续落实村医社保待遇。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为村卫生室在册在岗人员(不含退休返聘、招募人员)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所需经费个人部分由村医自行承担,单位部分由区、镇两级财政承担。参考村干部报酬待遇,探索为村医购买住房公积金。
三是严格落实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政策。根据上级要求,2023年继续按每个村卫生室6000元/年的标准落实村卫生室运行保障经费,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动态调整,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四是探索建立村医基本工资待遇制度。根据村医岗位职称、工作年限等,参照区内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核定在龄在岗乡村医生岗位工资待遇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以稳定的待遇留住村医,巩固村医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