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一中关于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11-08 10:30信息来源: 繁昌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徐越 字体:【  

为认真贯彻执行区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性事故防范及处置要求,积极落实《繁昌区教育局处置学校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规范本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减少损失,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教育改革的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性事件的范围

1、暴力袭击校园事件;         2、校园火灾事故;

3、食物中毒事故;             4、密集人群拥挤事故;

5、组织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事故; 6、学校财产被盗事故;

7、卫生防疫事故;             

8、学校建设、校舍、及设施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

9、校内发生的师生出走、自伤、自残、自虐、自杀事故;

10、其他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故;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应急处置工作由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并拟定好本校处置事件预案。各职能部门、处室相应确定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小组和负责人。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认真负责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实施。各职能部门、处室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小组和负责人应密切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处置原则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落实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有关涉及部门和处室要负主责处理,相应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尽其职。

2、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原则

把保障每一位师生的生命安全作为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人及其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的危害,强化“防微杜渐,预防为主”的理念,把防范工作作为处置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

3、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原则

成立“应急处置事件现场指挥部”,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由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以确保准确、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和疏散行动。

4、坚持“平战结合”原则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预防为主”的要求,加强平时防范的基础建设。定时检查维修防范实施和设备,确保防范实施和设备的完好和有效,提高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损失。

四、处置程序

1、报告

凡校内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当日行政值班人员或向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报告或报警等。报警人要报清突发性事件发生地、受害情况、目前状况及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号码等。当日行政值班人员和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第二时间迅速赶到突发性事件现场,及时组织力量控制事态发展和开展处置工作。

校  警7851096;  火 警:119; 匪 警:110; 急 救 电 话:120;

凡因迟报、漏报或瞒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成立临时指挥部:由校长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之地成立临时指挥部,校长为指挥部指挥。

3、通报:根据“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本校现有的宣传工具(校园广播、校园局域网络或大声喊叫)向区域内或被害人员发出通报,稳住局面。通报内容:(1)事故情况及态度;(2)稳定人员情绪;(3)引导相关人员撤离、疏散,及时指明撤离、疏散路线方向。

4、疏散和救护

(1)划定安全区

根据本校的特点和周围情况确定人员撤离和疏散的安全通路。

(2)明确分工由救援人员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撤离。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哨位,向被困人员指明方向,查清是否有人留在受灾点或应疏散的区域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并做好稳定情绪工作。

(3)现场救护    

由校医(或有医疗知识的教职员工)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临时处理或送往医院救治。

5、安全警戒

(1)设立学校外围警戒,清除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行人撤离现场,维持好学校外围秩序,迎接市、县专业救援人员及有关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为专业救援人员到场创造有利条件。

(2)专业救援人员(市、县)到达现场后,由学校临时救援指挥向(市、县)专业救援指挥报告情况及已处理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专业救援人员的调遣。

(3)突发事件消除后,在现场区域设立警戒区,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清理,恢复正常秩序。

6、其他要求

(1)要加强事件信息传递工作和加强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并健全通讯联系网络,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将有关情况、领导批示上传下达,联系沟通并通知有关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完善昼夜值班制度;着重抓好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不得误报、漏报、迟报,尤其是发生突发事件不上报的处室和个人,如造成后果的,将逐级追究责任。   

(2)各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的要求,健全与落实好本处室或部门救援工作的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好救援队伍、器材、后勤等保障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3)要加强救援现场新闻采访的统一管理,遇新闻采访的须请其出示记者证,同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并向上一级领导部门请示,在没有得到指挥部或上级领导的批示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私自随意接受采访;对没有采访报道任务的记者不予接待,不予提供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