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一中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24 10:00信息来源: 繁昌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徐越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和激励竞争机制,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发现人才、建设教师队伍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的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市、区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基本资格条件

凡参加职称评审者须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05]6号)文件所规定之基本条件、申报条件。不具备者一律不得申报。

二、量化评分细则

在具备本条例第一条规定之基本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计分。

类别

项目

赋分

得分

备注

0.3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每年

6

 

学历有变化可分段计算。

本科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每年

5

 

专科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每年

4

 

中师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每年

3

 

任期内,年度考核,每次优秀

3

 

可累加。

 

 

 

 

0.4

任期内,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优秀教师、优秀园丁、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等。

国家级

20

 

每年只计最高一项得分,隔年可累加。

省级

15

 

市级

10

 

区级

5

 

任期内,所教学科,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含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活动)

省级

7、6、5

 

按最高获奖等次计算1次,不按人次累计。

市级

5、4、3

 

区级

3、2、1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团委书记、中层干部每年

2

 

可累加。(年级部长,或教研组长兼任班主任)

获“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省级

15

 

只计最高级别一项得分。不累计。

市级

10

 

区级

5

 

 

 

 

 

 

 

 

0.3

任期内,举行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示范课教学、观摩课教学、学术讲座

省级

15

 

 

计最高级别一项一次得分,之后市级以上每次加1分。

市级

10

 

区级

5

 

校级

2

 

任期内承担省、市、区级课题科研项目

结题:10、8、6

立项:5、4、3

 

只计最高级别一项得分。不累计。课题负责人满分,参加人计1/3分。

任期内,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获一、二、三等奖

省级以上

12、10、8

 

只计最高级别一项得分。不累计。

市级

7、6、5

 

区级

5、4、3

 

校级

3、2、1

 

任期内获教育主管部门论文一、二、三等奖或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论著

省级

7、6、5

 

自选1篇以最高分计算,从第二篇起市级以上每篇加1分。其中论文、论著发表参照相应获奖级别一等奖计分。

市级

5、4、3

 

区级

3、2、1

 

三、评审程序

1、学校成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评委员会。

2、凡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于当年职评文件下发时向学校申报,领取申报计分表,计算各项得分总和,注明具体实绩取得时间,准备相关证书材料。

3、召开职评委员会,评审申报对象在会上作3—5分钟述职,由评委审核个人申报材料,逐项计分,统计分数。以职评委员会确定之分数为依据排序。其他未尽事宜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4、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依据分数的排序确定参加评审的人,并在全校公示。

四、其他

本条例有关事项解释权在学校职称评定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