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新港中心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新港镇中心小学第十二届2次教代会通过稿)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和国家“双减”政策的需要,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减少管理过程的随意性。坚持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教人【2008】15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人发【2006】18号)、《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教师[2009]10号)、《繁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繁教【2010】27号)、《繁昌县教师队伍管理规定(修订)》(繁教【2020】51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
2.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3.提高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施考核对象
全校在岗教师。
三、考核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杜绝形式化、简单化、模拟化、人为化。
3.正确对待,严肃考评,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四、绩效工资考核小组及考核形式
1、成立考核小组
组 长:万礼汉
副组长:何元玉 周丽萍
成 员:孔融融 李海生 邓相涛、朱虹、刘风华、黄荣荣
2、设立考核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孔融融
3、考核形式
奖励性绩效奖金按教师个人考核得分多少进行分配,由办公室负责统计,会计负责造表发放。
五、考核等次确定
依据《繁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意见(试行)》(繁教【2010】2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及管理办法
依据教职工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项目上除教育行政部门规定项目外,考虑到学校实际工作,设立了班主任津贴,依据《繁昌区新港镇中心小学班主任常规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1、班主任绩效考核津贴
班主任绩效考核津贴,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按班主任月平均津贴200元的标准提取,每年发10个月。
考核办法:依据繁教【2010】27号文件和《繁昌区新港镇中心小学班主任常规及考核办法》对班主任进行考核。
2、教职工绩效考核项目及量化计分办法
教职工绩效考核经费是指学校3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提取专项考核津贴(班主任津贴)后的部分。学校依据在编在岗教职工总人数的包干总额计算。
区聘教师考核经费,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安排。
学校对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为五项:其中考勤考核占10%、工作量考核占40%、教学常规管理占33%、教育教学效果及教科研成果占17%、附加分。
教师职业道德方面主要考核教职工是否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能否积极参加各级政治、业务学习,能否做到遵法守纪、服从学校安排,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教职工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在校外兼课、兼职,是否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
考核办法:学校按照《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项:考勤(10分)根据学校考勤办法施行。(办公室负责统计)
1.全体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办公室负责统计公示)
2.教师因事因病需履行请假手续,教师请假(1-2天)(含半天)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后,报教导处备案。请假三天(含3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教师因病请假,一天扣0.1分;因事请假,一天扣0.2分(累计超过5天后,每天扣0.5分,累计超过10天后,每天扣1分,考勤分扣完为止)。请假教师的法定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次,按照暑假0.5天计算,以此类推。
3.全体教师每周一升旗时须到旗台前集中,举行升旗仪式,无故不到位者每次扣0.1分。(大队辅导员负责统计)
4.教师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0.1分(有教导处负责统计)(公差、病事假除外,以会议记录为准)。
5.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如用电脑玩游戏、下棋、打牌、斗地主等)的事情,发现一次扣1分(校长室检查统计)。
第二项、工作量(40分)。(办公室负责统计)
每学年(学期)开学前,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师生比定编各校教师数,以各校为单位核算工作量。其中,中心小学校长岗位工作量为1(核算工作量40分),中心小学副校长岗位工作量为0.7(核算工作量28分)、会计岗位、工会主席、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大辅、总务主任、报账员岗位工作量0.5(核算工作量20分);信息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教研组长岗位工作量为0.2(核算工作量8分),功能室(科学、智慧教室、心理咨询室)管理员、体育器材室岗位工作量为0.1(核算工作量4分)。
教师所授课程工作量,以教育局繁教〔2018〕56号文件为准,即:
小学(1—3年级):语文、数学每周不少于14节,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小学(4—6年级):语文、数学每周不少于12节,英语14—15节,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
教职工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师工作量实际得分=工作量系数×40分
行政人员和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原则上合计总分不超过40分。
备注:有重大疾病教师和临近退休的老教师,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下并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可视为满工作量40分。
第三项、教学常规管理(30分)(教导处负责统计得分)
1.教学材料(4分)
有教导处安排所有教育教学材料 (如:计划、总结、试卷分析等)按质按量按时上交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
2.课堂教学管理(5分)
⑴ 课堂上出现教学事故,造成学生意外伤害者,学校将追查该教师的责任,情节严重扣2分,造成社会影响此项不得分。(教导处负责考核统计)
⑵上课迟到、中途离堂、提前离堂者,经查实,一次扣1分。严禁教师上课期间打电话,一旦发现,扣1分(紧急公务及特殊情况除外)。(教导处负责考核统计)
⑶教师授课必须按照教导处安排的课表上课,教师调课需要向教导处报批,私自调课者发现一次扣1分。(教导处负责考核统计)
3.备课检查(5分)
教师根据所授科目进行教学设计,做到提前备课,不漏备,根据所授内容进行必要的板书设计,提倡备详案。(教科室负责考核统计)
4.作业检查(9分)
根据“双减”政策要求,每一节课作业量布置适中,作业布置要精选,不要布置重复性的作业,各科作业批改要详实,批改要有日期,不得要求学生批改或先评讲后批改。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六年级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个小时左右。(教导处负责考核统计)
5.听课检查(3分)
听课按每学期不少于10节的标准且符合听课要求积满分(教学行政人员根据听课记录要求确定听课数量)。不足者每少1节减0.3分,没有评教意见的每节扣0.1分。(有教科室负责考核统计)
6.教研活动(4分)
(1)所有教师每学期须参加一次校内公开课教学活动,资料上传到芜湖智慧教育平台,平台没有记录不得分,纸质公开课材料有各教研组长收齐资料并整理归档。 (3分)
(2)所有教师须参加教研组在芜湖智慧平台上发起的集体备课至少一次活动并进行设计修改记录,没有记录不得分(1分)(有教科室负责考核统计)
第四项、教育教学效果及教科研成果效果(20分)(副校长室负责统计)
(1)校本培训(3分)
每学年能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任务,获得规定学时数及以上,得3分。教师校本考核不合格不得分。
(2)教学成绩(14分)
根据区教育局要求进行期末质量检测的年级。教学成绩分成三部分赋分,赋分如下:
平均分6分,优秀率4分,及格率4分。
优秀率得分为: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及格率得分为: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平均分得分分为三个等级(优秀6分、良好5分、合格3分)。各科在年级科目测评中,统测成绩均分最好的班级为优秀等级;统测成绩与最好班级的成绩均分相差1-2分(不含2分)以内,评为优秀等级。统测成绩与最好班级的成绩均分相差2-5分(含5分)以内,评为良好等级。统测成绩与最好班级的成绩均分相差5分以上,评为合格等级。接手班级的老师,只要在原来基础上有提升就上升一个等级计分(均分相差10分以内赋分优惠待遇享受一学年,如果均分差距10分以上接手班级赋分优惠待遇享受两学年)。如果老师代同一个年级科目,可与乡镇学校平行年级科目均分比较(赋分方法同上),如果没有乡镇学校平均分,取第二名的班级成绩作为乡镇学校平均分计算。
一二年级语文、数学授课教师考核方法,学校采用学生闯关等形式对每一位学生综合评价,再根据班级学生的考核情况,对教师进行综合考核。
接手三年级教学的老师,第一学期教学成绩按照良好等级赋分,以后赋分同上面接手班级赋分办法。
音体美教师考核按照教育局排名分三个等级计分。(城区学校不算)
非文字科目测评,教学成绩得分按照第2名(良好)赋分。
(3)教研成果(3分)。
包括:个人课题申报、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优质博文、说课比赛、教育教学类刊物发表文章等。得分标准参照原来标准。
a、论文评比类(含: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优质博文、电教六项)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见教育部门目录的交流材料、在教育局网站上刊登的稿件,按同级三等奖计分):区级0.4、0.3、0.2分、市级0.6、0.5、0.4分、省级、0.8、0.7、0.6分、国家1、 0.9、0.8分。相同项目按最高计算。
b、其他竞赛类(含教学大奖赛、说课比赛、书法比赛、基本功比赛、最美功能室等):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其他各种竞赛三等奖以上:校级0.3、0.2、0.1分、区级0.5、0.4、0.3分、市级0.7、0.6、0.5分、省级0.9、0.8、0.7分、国家1.1、1、0.9。参加比赛教师的指导教师得分同级别减半计算(指导教师在文件中要有注明),相同项目按最高计算。
c、教师在教研刊物上发表教研文章:区级0.3分、市级0.5分、省级以上0.7分。
d、参与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1分,成员0.5分。(不分级别,每人每学期得分最多计2项课题)
第五项:附加分(办公室负责)
(1)能积极主动承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研任务的
省级:1分,市级:0.5分, 区级:0.3分。
(2)积极在省市智慧平台上上传教学资源,每上传一篇(个)资源(视频、教学设计、反思、教学课件、教学文章等),校级一篇(个)0.05分,区级0.1分、市级0.15分。(校级计分不超过10篇(个),区级计分不超过20篇,市级不超过30篇(个),不重复计分,以平台数据为准)
(3)教师带其他学科统测科目(包括语数带双班学科),教学得分按照第四项(2)的考核得分20%计分,考核最后一名不得分(同学科多班级统测科目,按照2个不同年级计算。)
七、绩效工资的分配核算(报账员负责统计)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其他
1、《办法》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报请繁昌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考核量化分数公布后,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3天以上。学校在考核工作中,不完善的地方,逐年调整,达到合理化、科学化。
3、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4、本考核教师得分结果也作为办学效能评估教师奖励分配依据。
5、以上考核前四项中的每一项,最高得分都不得超过规定分数。
本办法自2024年2月22日开始执行,新港中心小学校长室对此负责解释。
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中心小学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