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企业新增贷款贴息”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05 16:55信息来源: 繁昌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阅读次数:编辑:花骏 字体:【  

(1)项目概述。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相关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信用评定结果运用,实施守信激励措施,建立各类主体诚实守信良性循环,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区财政给予相关市场主体新增贷款贴息。

(2)立项依据。《芜湖市市场主体贷款财政贴息办法》(芜金〔2023〕44号)、《繁昌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贷款贴息办法》(繁政办秘〔2022〕12号)、《进一步支持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政策》(繁政办〔2023〕7号)

(3)实施必要性。减轻市场主体贷款付息成本,促进辖内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4)起止时间。根据上述文件要求。

(5)项目内容。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成立的市场主体,对其在我市辖内银行2023年新增的贷款给予年化1.5%的财政贴息,单户市场主体贴息金额不超过1500万;对纺织服装企业通过区内各银行机构发生的较上年度实际新增贷款或从域外银行转至域内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期及以上的,按贷款当期LPR利率的50%(最高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1年期贷款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在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中,按贷款当期公布的 LPR 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实际贷款期限对应的财政贴息。A 级、AA 级、AAA 级信用等级分别按贷款当期 LPR 利率的 40%、50%、60%补贴,单个贴息项目年限不超过3年。

(6)年度预算安排。4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给予中小微企业、纺织服装产业企业、党建引领信用村中信用户(含新型经营主体实际控制)以及已建成信用村的农村集体积极组织新增贷款贴息,缓解企业、信用户(新型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贷款付息财务压力,促进企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创造经济效益。

(8)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否

(9)是否为政府采购预算。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