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医疗保障局繁昌区分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3-11-15 14:52信息来源: 繁昌县医疗保障阅读次数:编辑:王云磊 字体:【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繁昌区分局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结合本区实际,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组织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健全医保支付谈判机制,拟定医保支付标准,健全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疾病等信息数据库。

(五)组织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发布制度。

(六)组织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定智能化监管规程,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强医疗、生育保险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指导镇开发区医疗保障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落实和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医疗保障股

(三)监管分中心

(四)医保分中心

三、办公地址

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负责人

    赵书兵

六、联系方式

0553--7777506

七、网

     http://www.wuhu.gov.cn/public/column/6610531?type=4&action=list

九、邮     

1925493820@qq.com

十、邮     

2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