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各位新闻界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繁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长期支持理解关心退役军人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由衷地感谢。根据本次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请繁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股股长刘靓平同志,就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的《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给大家作介绍。
《办法》是对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修订。下面我从以下个方面就《办法》主要政策来详细讲解:
一是修订出台《办法》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军地政策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士暂行条例》《义务兵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陆续出台实施。及时修订出台《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是跟进完善安置待遇与服现役贡献相匹配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强化重德才、重实绩、重贡献的安置导向,激励引导现役军士和义务兵聚焦备战练兵、积极建功军营的务实举措;是回应军地基层关切,维护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权益的现实需要。
二是《办法》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办法》包括总则、军衔和服现役年限计分、奖励和表彰计分、残疾等级计分、其他情形计分、减分情形等。适用于2022年冬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警士)和义务兵。
三是量化评分的主要用途
《办法》所称量化评分,是指根据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军衔等级、服现役期间参加作战表现、练兵备战水平、服现役年限、服现役地区艰苦程度、特殊岗位任(代)职、残疾等级及相关身份等,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作为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
四是军衔和服现役年限计分方法
《办法》新增军衔计分项,以军士和义务兵退役时的军衔等级梯次设置分值,并适当调整服现役年限分值。《办法》规定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年限不满1年的,按照实际服现役月数计分;明确因执行应急应战、国际维和、海外护航、重大演训等任务推后离队的,量化评分截止时间按照离队当月计算;根据军队有关规定规范了3种特殊情形量化评分截止时间,力求精准体现衔能匹配和服现役贡献。
五是奖励和表彰计分方法
《办法》对标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有关规定,对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奖励和表彰的分别计分。其中,奖励计分按照战时、平时、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三类奖励,区分不同奖励等级设置分值;表彰计分按照一级表彰、二级表彰、三级表彰由高到低设置分值;新增了获得“四有”优秀个人的计分项目。
六是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海岛等服现役计分方法
《办法》将在艰苦边远地区、西藏地区和海岛服现役计分条件,由原来连续服现役并享受相关津贴一年(含)以上,调整为连续服现役半年(含)或者累计服现役8个月(含)以上。并根据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待遇情况,对在海岛服现役的计分进行了相应调整。
七是新增在特殊岗位服现役和相关管理岗位任职计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激励引导广大军士和义务兵长期扎根基层担当奉献,《办法》新增了在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以及服现役期间在分队长(代理排长)、班长、副班长或者相当职务管理岗位任(代)职等计分项,并规定特殊岗位服现役或相关管理岗位任(代)职累计2年(含)以上可按月计分。
八是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配偶和子女的优待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办法》在提高烈士子女计分分值的基础上,新增烈士配偶,因公牺牲军人配偶、子女计分项目,并设置相应分值,以体现对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褒扬和优待。
以上是《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政策解读,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区退役军人工作的长期支持。本次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