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股
发布时间:2023-01-28 15:54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编制年度军转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区转业干部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和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全区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的政策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权益维护工作;指导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拟订全区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及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复员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政策。承担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权益维护工作。指导军休保障单位和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机构开展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以上优抚对象的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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