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镇卫健办
卫计办工作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
2、拟定本乡人口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实行监督检查。
3、组织人口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现行生育有关政策,处理本乡的违法生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处理。
5、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本乡流动人口管理,定期组织育龄妇女检查。
7、承办计划生育来信来访。
8、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舰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
9、为计划生育提供下列医疗服务:西医内科、妇产科、妇儿保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
主要负责人:操咏军
办公场所:新港镇计生服务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服务电话:0553-7333403
邮编:241202
邮箱:xingangzhen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