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自然资源所

发布时间:2023-07-11 15:38信息来源: 繁昌区新港镇阅读次数: 字体:【  

    一、机关职能

1、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

2、依据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组织派出辖区内的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和开发;

3、负责做好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纲前后手续呈报、完善、管理、服务等;

4、负责做好辖区内日常地籍管理、地产交易、征收报批等工作;

5、协助上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检查监督本辖区内土地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挂靠情况,调查处理土地可能性纠纷等;

6、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国土所综合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工作;

7、按照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的要求,做好国土所财务、统计及其资产管理工作。

二、办公地址:新港镇城建二楼

三、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负责人姓名:古卫东

五、联系方式:0553-733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