荻港财政分局

发布时间:2023-02-19 00:50信息来源: 繁昌区荻港镇阅读次数:编辑:于婷 字体:【  
一、机关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制定财政、财务方面的各项批示、制度。
2、编制本次财政预算、结算(草案),执行镇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组织预算收入和执行预算支出及向镇人大、政府报告预算收支的调整,每月向镇政府和县财政局报告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3、加强镇属各中心(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种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管理好往来款收据和收款收据的领发和审核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4、负责财政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工作。
5、负责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区财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办公地址:镇财政大楼二楼

三、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四、负责人姓名:鲍金伟

五、联系方式0553-735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