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机关职能
1、负责规划建设的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共用实施管理工作;
3、承担县直机关下放的行政执法权限;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包括城建办、规划办、交通办、市容分局等部门。
二、办公地址
荻港镇渡江路194号
三、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四、负责人姓名
办事机构负责人:吴疆
五、联系方式
0553-735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