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阳镇基层站所职能目录
序号 |
主要职责 |
实施机构 |
1 |
1、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编制、落实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巡查,负责本乡镇土地复垦和耕地保护; 4、负责本乡镇土地调查、统计等地籍管理; 5、负责本乡镇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有偿使用以及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等; 6、承担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国土所 |
2 |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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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 |
3 |
负责宣传、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联系县委宣传部各科室、讲师组、繁昌报社。联系县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局各科室、食品科、药品科。负责卫生与合作医疗工作。联系县卫生局各科室、合管局、爱卫办、血防站。负责电视文化体育工作。联系县文广新局各科室、图书馆、文物局、体校、文化馆。联系县电视台。负责摄影、摄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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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站 |
4 |
1、宣传贯彻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 2、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核发相关证件,建立健全下岗失业人员增减变动台账,通过微机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就业服务工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建立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为“4050”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做好再就业小额贷款的初审、推荐和协助催收工作; 4、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服务; 6、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服务工作; 7、负责社区居委会社会保障员的业务指导; 8、负责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9、承办上级劳动保障、医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社保所 |
5 |
1、财政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对财政所内部各岗位的工作实施领导、检查、督办和考核。 2、认真组织全所同志进行财经法规和政治、业务知识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财经法律法规,做好清正廉洁和遵纪守法教育,切实提高所内同志的政治业务素质,调动全所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3、组织制定财政所年度工作计划,对财政所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并定期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召开所务会和民主生活会。
四、组织编审镇财政年度收支预决算并监督执行,定期向乡镇人代会、乡镇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4、负责组织财政收入,完成各项收入任务,加强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审核、管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进行检查。
5、定期检查财政所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所内整体工作安排。总预算会计岗位及所内其他岗位调整须报市局审批备案。
6、加强所内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对财政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责协调财政所与镇直各部门之间联系,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7、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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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