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企业登记注册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08 17:10信息来源: 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万安 字体:【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7.《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事项类型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划分标准:1.市级: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市级审查同意的有限责任公司。2.县级: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经总局授权外资登记权限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外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六、申请材料

以公司设立登记为例: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件影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影印件)。

5.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影印件。

七、网办深度:

四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

0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 受理: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补正后,应当重新提交申请材料。不属于市场主体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登记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办结:登记机关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出具登记(备案)通知书,制发营业执照。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窗口邮寄或自取营业执照。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办理地点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十三、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7864212;

2.监督电话:0553-787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