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目录(直属、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3-07-20 10:20信息来源: 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许可类工作事项,核发行政审批决定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负责全区企业信息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合同欺诈、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大要案、跨区域案件查处和专项重大执法行动;负责组织实施产(商)品(不含食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工作;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产(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分局
2 负责本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单位文电、信息、统计、信访、会务、等工作;承担产(商)品(包括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承担食品风险、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检验任务;承担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检测工作;承担产(商)品计量检测工作。 市场监督检验所 
3 负责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酒类流通和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查处药品生产、药品流通等违法违规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稽查工作。 芜湖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繁昌大队
4 负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注册登记等市场监管信息服务工作;承担企业注册(开业、变更、注销)、市场主体年报及信用信息录入、组织机构代码、餐饮服务等行政许可的代理及注册登记等档案信息管理查询任务;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繁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5  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管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繁阳市场监管所
 6   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管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荻港市场监管所 
 7  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管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孙村市场监管所 
 8  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管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平铺市场监管所
 9    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管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新港市场监管所 
   10   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管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峨山市场监管所 
11 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管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经开区市场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