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城市管理局(繁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及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4-06 11:35信息来源: 繁昌区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繁昌区城管局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负责拟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承担信息、宣传、文秘、档案、政务公开、党建、纪检监察、统战、侨务、双拥、效能建设、工青妇、统计、机关后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以及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涉及本单位的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任务的督办工作;牵头协调本部门承担的区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承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维护及应用培训;负责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管理、应用;负责机关资产、办公设备、财务及票据的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负责城管系统政治思想工作,草拟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城管体制改革的调研、指导;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建立行政执法考评督查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督查城市管理队伍的队容队纪,以及日常考勤、纪律等日常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办公室
2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调、组织全区城市管理执法方面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报批;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指导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对全区城市管理执法案件评查;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资格证和执法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汇编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审和听证工作;承办信访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受理各类市区长热线、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工作;负责督促上级机关、领导批办和相关部门转办的各类来电来信来访举报案件的清理分类、跟踪落实等工作;办理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处理本局行政许可项目运行中的相关问题;负责所有行政审批(许可)处罚等依法行政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负责根据行政审批(许可)依据变动及相关要求,及时梳理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环节和流程等;负责文明创建、双拥、行政事务等工作的公益宣传;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3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市容市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区市容市貌的指导管理工作,协调城区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参与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的拟订工作;负责草拟全区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市容市貌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报刊亭、摊点群等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环卫作业的劳动定额、作业标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环境卫生工作,推进环卫管理城乡一体化工作;负责全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的指导和监管;负责对环卫作业企业、垃圾处理企业实行行业指导和监督;参与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对全区城市市容管理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为政府目标考核提供城市管理年度考核结果;指导、督查农村垃圾及厕所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区环卫设备采购工作;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征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环卫企业、垃圾处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和核发;指导、督查全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承担区城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市容环卫股
4 负责市政园林的行业管理;负责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负责指导、督查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规划、计划的制订及管理工作;负责区城区园林和规划区内的绿化管理及雕塑管理;承担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的出让工作;负责全区亮化、美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查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政园林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