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3-04-06 11:38信息来源: 繁昌县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办公室 字体:【  
机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环卫宣传工作。 二、负责区城区生产、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加强对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做好市容环境卫生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三、负责区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的运营与维护。 四、负责协调处理区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门面、居民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 五、负责对区城区建筑垃圾、渣土进行管理、处置,并按规定征收相关费用。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联系电话
0553-7872201
负责人
陈志豪
办公地址
繁昌区繁阳镇安定西路225号二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