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信访局精心指导下,我局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行信访工作法治化,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切实提高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水平和质效,扎实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诉求,全区信访工作稳步推进,社会大局安全平稳。
截至目前,全区进京走访共5批次5人次,赴省走访共29批次32人次,到市走访共96批次177人次,来区走访共698批次2274人次。收到网上信访243件,其中初次信访163件;收到来信67件,其中初次信访36件。信访事项网上办理438件,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责任单位参评率98.54%,位居全市第一;群众评价满意率97.78%,位居全市第二;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176件,一次性化解率93.43%,位居全市第六。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高位推动,凝聚做好信访工作强大合力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始终把信访工作放在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常委会议、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7次,每两周区党政办碰头会必议信访工作;专题研究疑难信访事项企业诉求攻坚化解月工作,全力化解信访积案;建立党建信访考核评议制度,实行党建工作信访考核一票否优制度;举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信访法治化专家报告会,全区180余人参与学习;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3次,研究部署全区信访工作。
二是以上率下带头接访。领导带头开展接访下访活动,现场接待群众,研究解决包案信访事项,带动全区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群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区党政领导接待信访群众67批152人次,协调处理信访事项56件,其中区党政主要领导31批54人次,协调处理信访事项31件。将办好群众来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推动化解群众来信反映问题,全区党政领导阅批群众来信、网上投诉459件,期内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度为98.91%,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网上投诉413件,期内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度为100%。
(二)聚焦规范建设,努力提升信访工作治理效能
一是强化研判督促。推动落实月通报制度,从群众信访问题入手,每月进行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截至目前印发月通报10份。开展每日访情通报,通过短信将每天的信访信息发送给区分管负责同志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今年以来发送信息1500余条。印发《信访事项受理短信告知工作机制》,针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当天以短信形式告知信访人责任单位及办理人员信息,并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开展督办通报,截至目前,发送告知提醒短信400余条,印发督办单22份。印发《关于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及质效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具体举措,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开展规范化评查。省信访局组织开展全省信访业务规范化工作,评查我区信访事项302件,针对发现问题印发通报,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10月11日—12日组织开展规范化业务评查,7个镇(繁昌经开区)、14个区直重点单位信访业务骨干集中在会议室,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互查、点评、业务辅导工作,基层人员通过信访系统实务操作,以案查问题、以案点问题、以案解决问题,提升基层信访工作人员规范化业务水平。
三是坚持依法办理。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区分不同信访事项性质,导入不同办理途径,做到程序规范、实体化解到位,全区办结各类初信初访事项295件。坚持信访事项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的原则规范办理,通过诉访分离引导信访人诉讼信访事项45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98件。坚持把调解贯穿信访事项办理全过程,调解成功46件,调解成功率达95.65%。
(三)聚焦源头防治,不断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
一是强化矛盾就地解决。印发《繁昌区“初信初访不出镇街”工作实施方案》,镇、村(社区)每周开展一次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四重”信访矛盾深入排查,推动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截至目前,各镇、繁昌经开区党政领导接访群众225批596人次,排查各类信访矛盾隐患425件、问题化解406个,重大活动期间我区未出现进京访、赴省集体访、异常访等行为,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凝聚法治共识。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举办《条例》暨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培训班,全区约100名信访干部参加培训,取得预期效果;组织开展《条例》暨信访法治化线上有奖答题活动,参与答题3000余人次;各单位和各村(社区)通过线下集中宣传和LED显示屏、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并积极引导广大居民要通过信访渠道表达合理诉求;在信访大厅张贴市六部门通告、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及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等,进一步提升规范信访秩序意识。
(四)聚焦专项治理,实现信访工作质效稳步进位
一是落实积案化解专项工作。今年以来,省信访局推进“省历史积案化解”化解工作,交办信访积案8件,已全部汇报化解;开展市“信访突出问题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经市交办、区自行排查,共梳理41件重点事项,汇报化解39件,剩余2件正在推进化解中。
二是完成省委巡视芜湖交办信访事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芜湖期间,共交办我区信访事项20件,涉及城乡建设领域7件、涉法涉诉领域7件、自然资源领域3件、民政与应急2件、交通运输1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汇报化解20件,实体未化解4件,正在推进化解中。
三是开展疑难信访事项企业诉求攻坚化解月工作。6月份在全区开展疑难信访事项、企业诉求攻坚化解月活动,排查梳理出54件信访事项,集中1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期间,通过开展督查调研、逐案回访方式推动事项化解,截至目前,责任单位汇报化解51件,未化解3件,化解率为94.44%。
(五)聚焦服务大局,促进政策落实和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开展欠薪治理专项工作。为维护省、市两会和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全力以赴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和“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联合接访的协调、高效、快速处置优势,2024年1月10日至2月9日,组织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排人员入驻区政府信访局来访接待中心联合办公,期间共协调处理欠薪事项51件,涉及欠薪金额1375万余元。10月下旬组成临时讨薪专班,经3天多轮协商,为 34名外省农民工追回全数工资116.07万元。
二是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市党代表会议等重要时间段,严格贯彻落实信访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区党政领导坐班接访工作,深化矛盾隐患排查,强化督查调度,推动重点信访事项化解和重点人员稳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确保了重要时期人稳当地,实现重要时间段“零赴省进京”,并受到市信联办通报表扬。
(六)聚焦党建引领,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队伍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化理论武装,贯彻落实主题教育工作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截至目前,党组会议学习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党员大会和支委会学习10次,党员集中学习研讨5次,上党课3次。
二是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全力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融合,成功创建“学习型”模范机关,并积极推动落实“综合型”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党风廉政教育。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二、存在问题
(一)源头治理不足,信访总量有所上升
部分责任单位信访工作重视不足、责任落实不严、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导致信访事项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甚至导致“由信转访”“由初访转重复访、越级访”。2024年以来百万人信访总量指标及进京、赴省、到市访批次和人次均有所上升。
(二)问题化解不实,一次性化解率较低
部分责任单位在办理初信初访信访件时重治标、轻治本,化解手段单一,没有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没有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未落实“三到位一处理”,信访件办结后重复信访,影响一次性化解率。
(三)业务办理不规范,上级督办时有发生
部分责任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时没有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和业务规范化的要求落实到位。实体办理环节,仍存在未依法分类、用信访程序代替行政程序、未能与信访群众保持有效联系、未能积极主动介入信访事项调查处理、对信访人反映问题未正面或全面回应信访人、用过程性结论代替实体处理结果等情况,只是把信访程序走完就了结,实体未得化解、群众不满心理未得到纾解,导致信访人重复投诉,信访件督办国家局19件、省局2件。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深化源头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深化“繁昌事在繁昌解决”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初信初访不出镇街”制度,坚持实行“清单+闭环”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将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上,加大对房地产、城乡建设、劳动保障、农村农业、物业管理领域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力度,强化事前研判预警处理,多方联动,全方位、多途径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切实做到矛盾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民心在一线凝聚,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加大实体化解力度,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效
把牢初次信访解决“窗口期”和“初始关”,摸清核准信访诉求,坚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运用好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机制,将调解优先贯穿于处理信访问题的全过程,做到应调尽调,以调息访,全面推动信访事项化解。在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同时,突出信访事项实体化解,严禁杜绝程序空转,绝不能以过程性意见代替结果性意见、以程序性办结代替实体化解。追踪落实办理意见,办结后仍要全过程跟踪回访,及时与群众沟通联系,巩固化解成果,坚决防止初次信访转变为重复信访。
(三)从严规范业务,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按照市信访局规定“三天受理、十天办结”的要求,狠抓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对标《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问题清单(试行)》《芜湖市信访业务规范化工作提示》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做到每一件信访事项登记、转送交办、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等每个环节规范到位,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恰当、事实表述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正确、处理意见定性准确,实体化解到位,防止发生新的不规范问题,力争后续不被国家信访局督办。对照省第二轮信访业务规范化评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认真举一反三,根据信访人、信访事项等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能改尽改,进一步抓好日常信访事项规范办理工作落实,推动信访事项办理受理流程规范、实体解决到位。
繁昌区信访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