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发布时间:2024-02-20 15:29信息来源: 繁昌区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艾世航 字体:【  
序号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证明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开具单位 备注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颁发 储存设施证明文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需提交此项材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储存设施的租赁来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