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公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2-02-24 09:35信息来源: 繁昌区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设定(资质)依据

对应权力事项

调整

类型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1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企业安全现状评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 3 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规范设定依据

《安全生产法》于 2021 6 10 日第三次修正,9 1 日正式实施,将实施依据第 1 条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