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由鸟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设立培训机构公示
设立培训机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2月27日受理芜湖市自由鸟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5日:
申 请 人: 李明
场所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华亿二楼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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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 |
男 |
皖繁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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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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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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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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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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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人:姚虎
联系电话:17805538778
通讯地址:芜湖市繁昌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公示机关:芜湖市繁昌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