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文旅体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3-02-21 11:02信息来源: 繁昌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政府办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部门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办公室

2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设施建设,管理县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文化股、体育股、旅游管理股

3

管理全县文化事业,指导文艺创作,管理和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主管文物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文博事业的发展;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传承工作;负责公共图书馆事业,推动公共图书馆建设;加强基层文化工作,指导文化站(室)建设。

文化股

4

参与拟定全县动漫、网络游戏等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产业的发展。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景区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信息工作。

旅游股、文化股

5

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依法审核、申报或审批全县广播电视台站、转播台、有线电视站的建立、撤销,负责全县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立和检查。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股(加挂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股)

6

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市场,指导全县城乡电影发行、放映网络规划和建设工作。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股(加挂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股)

7

落实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的技术等级和岗位培训考核工作。

旅游股

8

研究拟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等依法管理和行政许可,承担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等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组织、指导旅游饭店、车船、旅游商品生产经营等旅游定点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区域内的旅行社,审查申报经营国际涉游业务的旅行社,合资旅行社,国内旅行社,依法办理旅游涉外事务。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股(加挂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股)

9

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组织重大体育赛事;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规范社会体育服务管理,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体育协会组织。

体育股

10

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文化娱乐场所、体育活动场所、体育经营活动和广播电视宣传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综合文化市场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假日旅游协调工作,制定旅游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预案,加强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股(加挂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股)

11

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等各类社团和行业协会的业务活动。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股(加挂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