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再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生态、市政用建材产品项目》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8 17:16信息来源: 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吴羽 字体:【  

《芜湖再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生态、市政用建材产品项目》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项目名称:

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生态、市政用建材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汪洋村

建设单位:

芜湖再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4.4.8-2024.4.12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汪洋村,企业拟投资15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 40000㎡,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转型企业场区及部分厂房和配套设施,新建厂房和配套用房 13000㎡,购置专业生产加工设备及环保、安全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达产后,能年产 1000 万块生态、市政用各类建材产品和10万吨混合土。(发改告知﹝202393号,项目代码:2309-340222-04-01-34989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严格做好原料来源的准入控制,按照固废处置能力“服务本地”的要求,不得接收“不应进入”和“禁止进入”以及本辖区外的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固废的转运存储管理。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水为水磨废水,经收集压滤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吸污车清运,作为农肥用于周边农田还田。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烘干废气和生物质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装置+SCR”处理后经两根20m 高排气筒排放;物料输送粉尘、搅拌机粉尘经密闭收集后分别进入两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两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和生物质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办(201956号文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毫克/立方米”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免烧制砖工序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安徽省地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 2 标准要求。

(四)强化噪声管理。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使得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做好收集粉尘、灰渣、制砖废品、压滤泥饼、废包装薄膜的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废机油、废油桶在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3-7864211

通讯地址

 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

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