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芜湖市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 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区生态环境分局 0553-7917077
监督电话:区生态环境分局 0553-791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