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10:39信息来源: 繁昌区审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二条、二十九的规定,2024628202488日,繁昌区审计局繁昌区安徽繁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盛投资集团产业投资基金政策目标任务落实、基金发起设立募集、基金投资运作、基金内部管理基金退出清算等方面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设立情况

    截至2023年末,繁昌区已设立1支母基金为芜湖市繁昌春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基金),基金计划规模100000万元,设立子基金5支,其中:全资子基金1支,参股市场化基金4支

   (二)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末,母基金直投11个项目,5支子基金对外投资9个项目。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繁昌区产业投资基金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协助下,立足“双招双引”一号工程,按照“1+N”母子基金运作体系布局规划。截至2023年末,已设立1支母基金,1支全资子基金,4支参股子基金。繁盛投资集团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择优遴选基金直投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投向繁昌区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支持我区实体经济发展,充分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审计也发现基金发起设立、投资运作、内部管理三个方面存在5个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基金发起设立方面

1.基金管理团队资格不符合要求。

2.未设立组建方案。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

母基金个别对外投资名义上是投资入股,实质上为借款。

    (三)基金内部管理方面

    1.母基金未健全对子基金的考核评价机制。

    2.合同签订不规范。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繁昌区人民政府印发《繁昌区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意见》等规定,规范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募集和投资行为,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更好发挥政府出资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投向区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支持我区实体经济发展,充分挥国有资金杠杆作用。

 (二)充实基金管理人员,优化基金管理团队。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选聘基金职业经理人,保持与投资业务相适应的管理力量,提高基金运营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合同订立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子基金绩效评价机制每年对参股的子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开展绩效考评进一步规范子基金的运作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效益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繁盛投资集团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繁盛投资集团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