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支持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6 16:22信息来源: 繁昌区审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规定繁昌区2023年审计计划安排,繁昌区审计局对繁昌区2014年至2022年支持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繁昌区增材制造产业基本情况

繁昌区增材制造企业主要落户在繁昌经开区春谷3D打印产业园,形成了“园中园”的运营模式,由区科技局(增材办)负责招引和培育企业,截止2022年底,繁昌区共注册3D打印企业79家,实际在运营企业61家

2013年4月繁昌县通过招商引资招引了第一家3D打印企业芜湖瀚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落户。2014年11月政府印发《关于促进3D打印与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繁政〔2014〕41号),3D打印与智能制造产业作为繁昌“十三五”规划中的重点产业予以扶持以现有3D打印与智能制造企业为基础,规划建设3D打印与智能制造产业园2015年1月成立安徽省春谷3D打印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谷3D研究院”),负责春谷3D打印产业园的运营管理工作。2017年12月成立繁昌县增材制造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调度全县3D打印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局,驻点园区办公,具体承担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二)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资金支出及股权投资、融资担保情况

1.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资金支出情况。

2014年至2022年繁昌区增材制造扶持资金支出合计32996.88万元(包括市级以上对繁昌区3D打印产业扶持资金13480.27万元),其中:1)3D产业园区企业补助21933.71万元,具体包括:设备补贴9615.19万元、科技扶持资金6076.99万元、企业上市补助2283.28万元、房租补助1325.18万元、厂房建设补贴870.33万元、设备租赁补贴558.96万元、贷款贴息417.42万元、人才补助364.82万元、其他补助421.54万元;2)春谷3D研究院补助3863.17万元,具体包括:设备采购补助1490.20万元、特色小镇建设补助1200.10万元、年会费用331.56万元、参展费用 240.52万元、房租补助224.33万元、物业费补助190.31万元、其他补助186.15万元;(3)与科研机构及高校合作研发经费7200万元

支出按年度2014年至2021年支出快速增长,2022年有所下降,具体为:2014年190.87万元、2015年896.41万元、2016年1460.43万元、2017年2449.38万元、2018年2630.17万元、2019年2755.59万元、2020年7422.19万元、2021年10013.51万元、2022年5178.33万元。

2.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末,区建投公司及下属企业累计向20家增材制造企业投资3.89亿元,其中:区建投公司累计向11家企业认缴出资1.06亿元,实际投资3.43亿元,差额2.37亿元系被投资企业股本溢价,平均溢价率223.58%;春谷3D研究院累计向9家企业投资0.46亿元。

3.融资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末,金繁担保公司累计为8家增材制造企业提供26笔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3386.88万元,其中尚在担保期内9726.88万元。截至2022年末,共收取担保费135.8万元,未发生担保代偿行为。

二、审计评价意见

繁昌区增材制造产业从2014年引进第一家企业以来,区政府出台了支持增材制造产业发展政策并不断调整优化,有力地推动了繁昌3D产业的发展。近年来,繁昌区加大产业招商、研发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力度,3D打印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目前,规上企业已达19家,累计获批高新技术企业33家,获批省、市“专精特新”企业7获得专利数量736件。

从审计情况看,区增材办在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申请、审核、兑现等方面总体较规范,企业申报资料也较齐全;区建投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管理制度较健全,投资程序履行、投后监管上总体较规范;区金繁担保公司对园区企业担保的管理制度较健全,担保、抵押及保后管理等总体规范。审计也发现,在投资协议履行监管、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和股权投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投资协议履行监管方面

区增材办对企业领取科技扶持资金后投资协议履行情况常态化监管不到位。根据项目投资协议约定,领取科技扶持资金的企业应在约定的期限内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年销售额达到约定金额,如未达到约定条件项目公司应退还领取的研发补助。审计发现,部分项目公司截至合同约定期限未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额的纳税证明。

二)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及审核方面

1.区增材办在审核企业研发补助资金申请资料时,对固定资产投指标认定不合理,将增值税进项税计入固定资产投入金额。

2.春谷3D研究院少量厂房租金收缴不到位。经统计,截至2022年末共有6万元租金未收缴到位。

3.春谷3D研究院部分支出未经审批。

4.财务核算不规范。区增材办在支付附条件的企业扶持资金时直接列支出,因投资协议约定的支出条件尚未实现,不符合支出确认条件,应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直接列支出则不能直观反映待确认扶持资金情况。

对企业股权投资方面

1.投资协议条款不完善,对重大关联交易控制措施有限,不利于保障投资人权益。

2.春谷3D研究院对外投资未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不明确。

3.个别股权投资项目公司已处于半停产状态。

四、审计建议

(一)区增材办应切实加强对企业投资协议履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管。一是对园区内企业履约情况、科技扶持资金是否达到“借改补”条件、企业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借改补”条件的及时办理“借改补”手续,对不符合“借改补”条件以及其他违约情况的,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置;二是建立企业履约常态化监管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跟踪监督,及时掌握企业履约进度;三是实行“一企一档”和台账管理制度,对企业的投资协议履行、奖补兑现、股权投资等情况进行记载,动态掌握企业投资协议履行等情况。

(二)区增材办应加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核算。一是审核企业申请资料时应规范认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指标,不应将进项税计入固定资产;二是规范财务核算,对附实现条件的扶持资金应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待条件实现时经审批后转作支出核算。

(三)区建投公司和春谷3D研究院应加强股权投资管理。一是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应当签订股权投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处理等内容,协议条款对重大“关联交易”等可能让投资人权益承受损失的行为应当明确相应的制约措施,以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二是依据股权投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股权投资的投后监管,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动态,对投资风险持续增大的应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增材办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增材办向社会公告。

 

 

 

 

芜湖市繁昌区审计局

20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