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商务局其他权力分表

发布时间:2024-01-30 09:47信息来源: 繁昌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备注
1 其他权力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3号“第五条 地方财政部门、商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地区资金申报、审核、拨付,明确本区域绩效目标,组织实施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落实工作,并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     1.公示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受理环节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初审环节责任:按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认真初审材料。
    4.决定环节责任:将项目上报、初审等情况以及相关建议,按程序报分管局长研究决定。
    5.监管环节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资金用途及绩效,强化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反映和举报投诉。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企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通过初审的。
    3.因未严格初审而产生严重后果的。
    4.在初审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5.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
    6.在初审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