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水务局行政征收流程
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制度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安徽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缴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二、承办岗位
繁昌区水务局水政水保股。
三、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
水资源费、河道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交财政专户。
一般程序:见附图5
四、工作质量标准
合法、合理、公开、公正。
五、监督制约环节
(一)内部监督
繁昌区水务局 电话:7863266
(二)外部监督
繁昌区监察局 电话:7872682
六、相对人权利
在行政征收过程中,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七、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7872723
(二)书信投诉:地址:繁昌区便民服务中心八楼(繁昌区水务局)。
八、执法责任追究
按照《繁昌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追究执法人员违法执法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