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施工作业和违法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管道的处罚裁量基准

发布时间:2020-12-01 09:33信息来源: 繁昌区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罗坤 字体:【  

本基准对应《芜湖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9)第20,项目名称:违法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施工作业和违法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管道的处罚。

一、法律法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及量化标准(违法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施工作业

(一)情节轻微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能够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未对公路桥梁造成危害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情节一般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对公路桥梁造成轻微危害的,处30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情节较重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对公路桥梁造成较重危害的,处40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情节严重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对公路桥梁造成严重危害的,处60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情节特别严重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对公路桥梁造成了特别严重危害的,处8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及量化标准(违法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一)情节一般

堆放物品30立方米以下,搭建设施10平方米以下的,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危险管道10米以下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情节较重

堆放物品30立方米以上不满90立方米,搭建设施10平方米以上不满30平方米,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危险管道10米以上不满20米的,处30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情节严重

堆放物品90立方米以上不满150立方米,搭建设施30平方米以上不满50平方米的,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危险管道20米以上不满30米的,处40000元以上7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情节特别严重

堆放物品150立方米以上,搭建设施50平方米以上的,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危险管道30米以上的,处7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每增加3立方米、3平方米、1米,罚款数额增加2000元,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