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镇建设指导中心
机构职能
(一)承担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城市供水、园林绿化项目、排水规划除外)的规划、计划等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
(二)负责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实施前期;
(三)负责城区黑臭水体整治的实施、指导和协调管理。
(四)具体承担燃气的行业管理。
(五)依法对燃气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
0553-7711076
负责人
孙茂武
办公地址
区政务文化中心一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