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芜湖市繁昌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787500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周利华 |
繁昌房字第017982号 |
繁阳镇马鞍山商城6-205室 |
69.8平方米 |
住宅 |
程功单独继承产权 |
被继承人:周利华 |
公告单位:芜湖市繁昌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