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荻港镇人民政府繁昌区)

发布时间:2024-04-24 13:48信息来源: 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阅读次数:编辑:不动产 字体:【  

荻港镇人民政府所在的繁昌荻港桃园小区老年公寓1号楼101、1022号楼101、10317号楼1-1403室不动产权证(皖(2021)繁昌不动产权第00897872020)繁昌不动产权第0076041、0076043、0076013、007601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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