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时间:2021-10-12 11:33信息来源: 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阅读次数:编辑:陈群 字体:【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取消“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2项事项。

   2.新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方案审批”“营利性治沙活动审批”“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3项事项。

   3.“开采矿产资源审批”调整为“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调整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猎捕、出售、购买、利用、人工繁育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调整为“猎捕、出售、购买、利用、人工繁育、进出口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林木采伐及木材运输证许可”调整为“林木采伐许可”。

二、行政强制事项

   取消2019年版4项行政强制事项,新增15项行政强制事项。

三、行政确认事项

   1.取消“闲置土地认定”“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三级古树名木认定”3项事项。

   2.新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2项事项。

四、行政规划事项

   1.取消“县级国土资源规划编制、修编、修改”“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规划的编制”“采伐限额规划”“林业长远规划”“植树造林规划”6项事项。

   2.新增“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1项事项。

五、行政给付事项

1.取消“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六、行政处罚事项

    97项调整至176项。详见链接:

https://www.wuhu.gov.cn/public/content/29733881

七、行政征收事项

   1.取消“采矿权出让收益征收和使用费征收”1项事项。

   2.新增“土地复垦费征收”1项事项。

八、其他权力事项

   1.取消“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人造板定点企业备案”“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申请的审核和认定”“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森林经营方案的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评估的初审转报”“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审核”“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林权证登记核发”8项事项。

2.新增“矿产资源统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批准”“对个人或社会投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设计书的审查”“建设工程验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情况认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含临时使用林地)审核”6项事项。

3.“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珍贵野生树木审查”调整为“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初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竣工验收”调整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