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或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6-06-28 16:39信息来源: 繁昌县国土资源局阅读次数: 字体:【  

处罚指南模板

办事项名称

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或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子项

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业务

网上运行类型

网上查询

投诉、联系电话

0553-7916823

监督电话

0553-791639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处罚对象

个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

处罚范围

本条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查询范围

人员:个人、企业、社会组织、政府组织均可申请查询。

环节:办事程序中所有环节均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