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6-12-13 16:24信息来源: 繁昌县国土资源局阅读次数: 字体:【  

1、申请:线上易户网或易企网申请;线下依据职责检查发现或通过网站、电话投诉的,以及到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投诉的;

2、受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3、办理:

①立案调查:

a.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调查;

b.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②案件处理: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案件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案件执行: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到被调查处理当事人;

5、结案:案件执行完毕后由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