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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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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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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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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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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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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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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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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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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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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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认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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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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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报备查询网址 |
http//:cmis.aicpa.org.cn/ahicpa/common/content.do?method=search |
查询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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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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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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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承 诺 书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承诺如下: 一、 本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填写内容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无弄虚作假现象。 二、 本单位已具备《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已持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三、如有违反第一、二条承诺的行为,一经查实,愿接受以下处罚: (一)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撤销行政许可,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二)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3万元罚款; (三)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本单位(本人)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20 年 月 日 |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