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监察股(劳动关系股)
发布时间:2023-01-28 14:41信息来源: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职能
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担协调、指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审查、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执法文书的审核、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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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李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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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文化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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