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2019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名单公示
为加强对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惩戒,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安徽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28号及芜湖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的规定,现将繁昌县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违法主体全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单位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主要违法事实及查处和整改情况 |
1 |
安徽省迈锐斯体育运动有限责任公司 |
李宗鹏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中辰一品 |
91340222MA2TUAE15A |
经调查,安徽省迈锐斯体育运动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招用人员年龄、身份情况未进行认真核查,使用童工一名(童工鲍某,女,汉族,2003年7月28日出生,住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峨山镇,身份证号码:34022220030728XXXX),使用时间为2019年6月29日至7月10日。目前,该名童工已经离职。2019年9月13日,针对安徽省迈锐斯体育运动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使用童工行为,我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截止2019年12月15日,该公司尚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