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发布时间:2019-12-11 09:27信息来源: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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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职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

3 、首诊病历(诊断书)、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

4 、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5、事故地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2人以上);

6 、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7、人社行政部门确定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另:如果是因特殊原因受到伤害的,还需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

2、交通事故处理部门针对交通事故所作的证明材料;

3、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针对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旧伤复发的证明材料;

5、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意外伤害的证明材料。

6、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事故伤害提供路线图(村居委会盖章)

附件:

外部办理流程图.doc